以超模呂燕的發難爲開端,時裝界引發一場看似突發、實則行業積弊已久的“抄襲”爭論。呂燕和影兒集團,究竟是誰抄襲了誰?時裝業界,設計師品牌還是商業品牌的探討,何以如此引人矚目?

本文由無冕財經(ID:wumiancaijing)原創並首發,作者:曉棠,編輯:程昱,設計:甄開心,編輯助理:蘇欣然


百來字微博,一南一北兩家女裝企業,被捲入曠日的抄襲糾紛中。

 

這邊廂,超模呂燕發博怒斥,深圳市影兒時尚集團(下文簡稱“影兒集團”)抄襲其品牌COMME MOI的多款設計;那邊廂,影兒集團連聲回擊,呂燕所爲實屬“碰瓷”,企圖以貶低競爭對手抄襲,來謀取不正當利益。

 

“板磚與坐椅共舞,雞毛與口水齊飛”,長達數月的刀光劍影后,二者升級行動,選擇走法律途徑。

 

5月5日,影兒集團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呂燕及其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呂燕方面,則決定聘請在知識產權方面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

 

雙方“殊途同歸”,圍觀者卻還是有些摸不着頭腦,這一切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對與錯,究竟在何方?

 

“碰瓷”糾紛突如其來

 

挑起事端的是,“性情中人”呂燕。

 

3月27日,在新浪微博擁有560萬粉絲的呂燕連發兩則微博,指責影兒集團三個品牌抄襲其衣款,怒斥其“就是個抄抄集團”。

 

“所示的‘抄襲’衣款,均無任何法律依據。旗下品牌衣款創意研發都是源自全球時尚界上百年的沉澱和積累,源自當下全球流行趨勢,甚至是品牌一直沿用的標誌性元素。”輿論發酵中,影兒集團迴應稱,任憑一兩處相同或相似,就輕率指責影兒集團抄襲,已對集團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據悉,成立於1996年的影兒集團目前擁有研發人員300名,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專利700餘件,商標、版權1000餘件,以及軟件著作權32件。

 

雙方義憤填膺、各執一詞,但相較於業內熱議,“見慣世面”的吃瓜羣衆卻有些意興闌珊。不曾想,接下來的“呂燕抄襲”“水軍污衊”使得事件出現戲劇化走向,抄襲風波被推上新高潮。

 

呂燕“炮轟”影兒集團“抄襲”後,其個人品牌的多款設計被微博網友指涉嫌抄襲Alexander McQueen、Valentino、Celine等國際知名設計師品牌。而早在此次風波前的2018年9月,該品牌還被時尚博主指出涉嫌抄襲韓裔設計師品牌KIMHEKIM。


微博有網友將Valentino設計(左)與呂燕個人品牌衣款(右)進行對比。

 

圍觀者還傻眼,呂燕已奮起“迎戰”。

 

4月26日-30日,呂燕連續5天在微博上“開火”,直言在發佈影兒集團相關內容後,受到了後者僱傭的網絡水軍的誣陷與誹謗,並公佈正式指控影兒集團涉嫌抄襲的律師函。

 

在該律師函中,呂燕及其品牌將影兒集團旗下“Song of Song 歌中歌”、“YINER 音兒”、“INSUN恩裳”、“OBBLIGATO奧麗嘉朵”等品牌的多款服裝列舉爲涉嫌抄襲款,要求其立刻下架並銷燬相關產品,同時向主理人呂燕及品牌道歉。

 

對此,影兒集團於4月30日再發聲明表示,呂燕及其公司所爲侵犯了影兒集團以及旗下品牌服裝的名譽權,造成巨大的品牌商譽和經濟利益損失,將對呂燕詆譭集團商業聲譽的做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呂燕一直打着用法律手段維權的旗號,實則更多在於宣傳個人及其服裝品牌,在於貶低競爭對手,用於博取眼球,來獲取不當利益。”影兒集團如此說道。


4月30日,影兒集團發佈第二份官方聲明。

 

自此,隔空口水戰愈演愈烈。

 

據時尚頭條網5月4日報道,呂燕決定花幾十萬元代理費用、聘請在知識產權方面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據其自述,其起初並未考慮走法律途徑,期望影兒集團道歉並下架相關產品便不再追究。

 

另外一邊,影兒集團也堅持着立場,“關於呂燕認爲的‘抄襲’,法律界有自己認定規則,誰主張誰舉證,呂燕必須拿出法律認可的證據來證明她的主張,影兒支持用法律方式去解決雙方爭議。”

 

在影兒集團看來,此事本質不在“抄襲”本身,而是一個目的性很強的不正當競爭行爲。其強調,如涉抄襲或侵犯知識產權可用法律手段來解決,但憑几張“相似元素”無端指責,併爲自己品牌作宣傳,“影兒對碰瓷行爲說不”

 

孰是孰非迄今撲朔迷離,不過某種意義上,影兒集團或取得階段性進展。

 

5月5日,影兒集團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就呂燕多次在微博上指責影兒集團是“抄抄集團”,造成影兒集團重大名譽損失和鉅額經濟損失一事,起訴呂燕及其公司上海是你商貿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並公開道歉。

 

誰能代表原創設計師?

 

這並非國內服裝品牌涉嫌抄襲的首例。事實上,吃瓜羣衆們大多不以爲意,“時尚行業抄襲糾紛有增無減,什麼時候纔是個頭?”

 

2018年6月,網紅品牌“錢夫人雪梨定製”被指抄襲中國針織設計師品牌i-am-chen 2018春夏系列;7個月後,另一網紅店“MAKI-S”捲入抄襲設計師郭一然天品牌YIRANTIAN糾紛;今年3月,藝人陳冠希的潮牌CLOT2019春夏系列涉嫌抄襲,被直斥“小偷”......時尚品牌涉嫌抄襲獨立設計師事件頻發。

 

這與該行業本身的特殊性有一定關聯。在一段時間內,幾乎整個行業都會圍繞一些特定的流行元素展開服裝設計,而流行元素的流向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從參加各大國際時裝週的奢侈品牌、知名設計師品牌,流傳至小衆設計師品牌、商業品牌,這就使得許多品牌乍一看會有很多相似的外觀表現。

 

權益保護機制的不完善,則使得時尚行業陷入侵權怪圈。理論來說,品牌可通過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對服裝設計進行保護,但實際操作難度頗高。

 

“喜大普奔,終於有設計師親手下場撕商業品牌了。”在呂燕的“維權”微博下,該評論被頂上熱評,不少服裝設計師紛紛轉發,高呼“支持原創”。

 

一定程度上,聲援原創設計成了呂燕強勢對戰的底氣,爲其斬獲來自四面八方的支持。

 

同時這也爲呂燕帶來了不絕於耳的質疑。“呂燕代表不了原創設計師,不是將企業定位成設計師品牌,就能從名模搖身變成原創服裝設計師。”網友忿忿然道。

 

另有不買賬的網友吐槽呂燕在模糊視線,“設計師品牌就一定是原創了嗎?至今國內業界對於原創設計缺乏共識基礎,商業品牌不意味着非原創,設計師品牌能否與‘原創’畫上等號也尚未有定論。”

 

業內人士則評價稱,設計師品牌通常以設計師的名字命名、能強烈反應其個人風格,而呂燕的品牌則根據穿着場合、生活狀態進行風格細分、大規模生產,商業品牌屬性頗濃,“看起來更像是拉攏原創設計師、爲背後的商業行爲吶喊。”

 

公開信息顯示,闖蕩模特江湖13年後,呂燕跨界踏入服裝行業,身兼品牌主理人和經營者、設計師。得益於在時尚行業積累的資源,COMME MOI甫一開業便請來章子怡、俞飛鴻、蘇芒、洪晃等人助陣。

 

值得注意的是,該品牌並非呂燕個人獨資成立。查詢天眼查信息發現,在其母公司上海是你商貿有限公司中,呂燕持股49%爲第二大股東,持股51%的大股東晨風(江蘇)時裝有限公司,爲晨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服裝品牌“優衣庫”的主要供應商)子公司。


上海是你商貿有限公司股權信息。

 

時尚界名人站臺、知名服裝供應商加持,“光環之下”,呂燕加速奔跑,然6年過去,其品牌體量依舊不大。

 

據瞭解,在COMME MOI天貓官方旗艦店上,銷量最高的爲一款定價680元的T恤,月銷31件,不足“錢夫人雪梨定製”的4%。有資深業內人士透露,呂燕品牌全年營收最高不過億元規模。

 

而相比起呂燕個人品牌的新和小,影兒集團體量頗爲可觀,堪稱集投資、研發、創意、營銷、服務於一體的大型服裝企業。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旗下品牌包括YINER音兒、INSUN恩裳、PSALTER詩篇等6大品牌,擁有深圳龍華、觀瀾和上海松江三大產業園,在全國設有15大分公司、1500多家門店,會員超百萬名、營收踏入十億規模俱樂部。


呂燕發佈微博。

 

“看起來呂燕是爲原創設計師發聲,只不過是拉起大旗,爲自己的品牌造勢!”在微博上,甚有網友如此斷言。

 

相似的觀點亦隨處可見——拋開劉雯、奚夢瑤、何穗等超模不談,在各個微博、抖音、淘寶紅人面前,沉寂已久的呂燕早已不復當年高光時刻,其個人品牌幾乎毫無對抗之力,想維持營收,亟待名氣與流量的拉昇,而“此番不失炒作的好時機”。

 

畢竟,迴歸呂燕、影兒集團的抄襲糾紛本身,有法律人士指出,從目前呂燕所公佈的證據來看,呂燕指責影兒集團抄襲不僅證據並不充分、也不滿足最基本判斷抄襲的條件,“事情的關鍵點在於呂燕首先要證明這是她的原創,即擁有法律效力的知識產權相關權利”

 

上述人士補充道,如果在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就通過自媒體枉下抄襲結論並廣爲傳播,則涉嫌惡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譽進行不正當競爭,被侵權方可以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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