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鼓勵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轉型利用和解決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轉型利用和處置盤活,以及解決招商引資項目配套商品住宅用地遺留問題的具體政策措施,力求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保持海南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針對全省不同情形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制定四類處置措施:一是土地用途改變。二是土地置換。三是轉讓盤活。四是依法有償收回。

  海南在剛性政策的大旗下終於開啓了靈活應對的模式。要不要房地產?不是一刀切的嘴上過癮。關鍵是要解決問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換種思路想一想,如果上島的外來房企統統撤出,就會是海南經濟發展的利好嗎?未必。

  那些知名的全國性房地產商,深耕海南市場多年,其中不乏實實在在開發經營的,在打造度養生活方式上不遺餘力,某種意義上改變了海南的發展大生態和國際旅遊島品牌形象。通過住宅用地轉型利用,可以將企業發力的重點引導到政府鼓勵的有利於海南整體發展的新興產業上,繼續創造GDP、就業和利潤,皆大歡喜。

  比如,在用地規劃方面,海南將劃定紅線、底線和上限,建立土地退出機制,優化生態、生產和生活空間佈局。在土地供給方面,海南提出優先保障以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爲主導的產業以及重點產業園區項目用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不斷深入推進。同時這也符合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發展定位。那些賭海南調控政策轉向的開發商大佬,則不必賭一時之勇。能發財就發財,何必挾土地以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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