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所乘坐车辆想要占自行车道,撞上自行车,下车殴打并砍杀自行车主,因刀没拿稳跌落在地被自行车主拾取并反杀龙哥,这种情况在中国法律范围内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希望广大法律界知乎网友关注此事,帮自行车主提供法律意见,争取判无罪。


正当防卫,无罪,撤案!

正当防卫,无罪,撤案!

正当防卫,无罪,撤案!

我的判断是对的!

以下是原文!

什么叫「正当防卫」呢?举个例子,当坏人拿刀对著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都属于「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很简单,在坏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迅速反击,夺刀毙敌,一击致命,这个就属于「正当防卫」了。

晕呀,原来正当防卫是一个技术活呀!

嗯嗯,这是网友在戏虐……

不开玩笑了,回到正题!

龙哥兄弟众多,权倾天下。

虽然电瓶男目前被抓,警方通报称其涉嫌故意伤害,被控制中,并且大量的律师认为,本案最终可能会被定性为防卫过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往好了说,可能是缓刑,往坏了说,可能要呆在里面三五年,但笔者坚持认为,结合当前中国司法审判对正当防卫的倾向,我认为电瓶男最终被判无罪的可能性极大。

这样的预测当然是有依据的,是从大背景与案件事实两个角度来看的。

先看大背景,即我国司法关于正当防卫的适用。众所周知,他极其严格。有网友曾开玩笑的说出了本文开头那段话,虽然有戏虐苛刻的部分,但正当防卫的严格司法适用性可见一斑。

不过在这方面,中国司法系统已经开始有所反思,最典型的是今年关于于欢案的审判 ,明显摆脱了之前关于正当防卫的苛刻适用条件。

另一方面,学术界关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壁垒,也有很多许的研究成果,他们正在试图考虑引入西方的一些原则,如不退让法案等,别小看它,这对未来中国的司法适用将影响深远。

再看本案的关键。

在事实层面是「龙哥」开车酒驾,是带刀酒驾,违章占用车道,撞了别人,让其马仔去教训电瓶男,电瓶男据理力争,龙哥大怒,亲自出马,殴打电瓶男,结果打不赢,丢了面子,一怒之下,回到车中,拿走钢刀,冲上前去,对电瓶男一顿猛砍,谁知电瓶男身手不错,未能砍中要害,情急之下,也许是因为多年未持刀砍人,业务有所生疏,结果一不留神,钢刀脱落,自己也跌倒在地,电瓶男眼急手快,捡起钢刀,对龙哥一顿猛砍,龙哥见势不妙,跑向宝马车,电瓶男追将上去,再度猛砍!

千万别欺负老实人,因为你可能打不过他!

这也许是龙哥临死前自己最大的反思吧!

以上便是本案的表面事实。

龙哥开启开挂模式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中电瓶男对龙哥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首先,大家应该明确一个法律规定,即根据我国刑 法,对正在实施的杀人强奸等恶 性犯罪,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所谓无限防卫,是指可以采取暴力杀死对方生命的方式,进行防卫,即不问结果。

当然 ,正当防卫仍然存在一个犯罪行为中止的问题,即对已经中止的犯罪行为,或者不具有现实危害性的情况下,不可以再对对方进行伤害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 继续实施,那不是正当防卫,那是故意伤害 ,或者构成防卫过当。

那么在本案中,我们就要看两个关键事实:

1,龙哥在第一次跌倒被电瓶男砍伤奔跑之后,是否还具有伤害电瓶男的能力?

2,龙哥的致命伤到底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是电瓶之第一次带刀防卫,还是之后的追逐形成的?

3,电瓶男一直持刀追逐电瓶男至草丛,直到警察到场仍然紧握刀具,是否明防防卫过当?

先看第一条,我们以一个理性的社会人的眼光来看待此案,即我们如果处在电瓶男的背景下,是否可以准确判断出龙哥被第一次砍之后,已经失去了再伤害的能力?

显然不能!

为什么?

因为龙哥在倒地被砍之后,是奔跑,请注意,是奔跑,不是逃跑,而且,请再看看视频,看看他跑的方向是哪里,对,是车子那里,

再好好看看视频,龙哥第一次跑到车子里面,是取出了什么?

刀!是刀!

龙哥受伤之后,又跑向车子,他又在试图从车子里面取出什么?

枪!枪!枪!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谁敢保证他不会从车子里面取出枪?也许是更为厉害的致命武器哟!

如果你是当事人电瓶男,你能准确的判断出来吗?他不会取出更为致命性的武器?

龙哥开挂失败,宝刀脱落。

是的,当时电瓶男即使是没有失控,处在完全理性社会人的角度,他也无法判断出龙哥跑向车子的目的不是去取枪来杀他!

那么,电瓶男当时能做的唯一的,也只能是,继续对龙哥进行砍杀,以消灭其继续犯罪的能力,同时保卫好自己。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求电瓶男准确的判断出龙哥已经不具有再伤害能力,并放弃对龙哥的继续防卫,显然,缺乏期待可能性,任何人都做不到!

第二个问题是,龙哥的致命伤是什么时候造成的?

从监控画面来看,龙哥的腹部受到了严重的砍伤,如果该伤口是致命伤的话,我们反复看视频,应该是第一次电瓶男持刀防卫时,龙哥倒地,所造成的!

这个因果关系很关键,即意味著即使后来电瓶男有继续砍的行为,也不是造成龙哥死亡的关键,当然,这要看尸检报告 了。

第三个问题更为关键,即根据最新的警方公布资料,电瓶男直到警察到达现场都紧握著砍刀,看到警察才放手。

电瓶男为什么要这么做?

窃以为这是经过深思熟虑,并对现场的危险性做出准确评估之后,做出的判断 !

是的,电瓶男一直持刀是对的。

为什么是对的?

因为他面对的危险不仅仅来源于龙哥,还来源于他的同伙。

请大家再仔细看一下视频,视频中先前与电瓶男交涉的白衣黑裤男(手臂有纹身),一开始是阻止龙哥去打电瓶男的,但在龙哥打电瓶男的过程中,他也加入了进去,挥拳攻击了电瓶男。

那么在龙哥失去攻击伤害能力之后,如果他放下砍刀,他的其他同伙,会否向他发起新一轮的攻击?为龙哥报仇,致害其生命呢?

绝非没有这种可能性,所以电瓶男理性的做法是继续持刀,保持对其同伙的战术威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保住自己的生命!

面对具有超强攻击能力的龙哥与他的同伙,要求电瓶男放下刀,不进行战术防卫,我认为极其苛刻,也不具有现实可能性。

这是本案事实层面 的分析,即电瓶男构成正当防卫,无不当,更无故意伤害,应该判处无罪。

此外,本案电瓶男被判无罪的另一个有利因素是龙哥激起了民愤,在扫黑的大背景下,如此恶人,劣迹斑斑,张狂至此,不追究当地政府扫黑不力的不作为渎职责任就算不错了,怎可再对电瓶男这样的见义勇为英雄施以刑罚?

我坚信此案会判电瓶男无罪的。而且本案将成为中国刑事法中正当防卫的转折性案例。

是的,该案将载入史册!

什么,预测错了怎么办?能怎么办,你们想怎么办?我自罚三杯,哈哈!

龙哥刀劈人不成,反被人刀劈。

以下是案情情景再现:

哦也!


昆山龙哥被反杀的背后:越穷,越暴力

前两天,表弟问我,怎么看昆山龙哥一事?

我说:「欺行霸市,死不足惜。」

他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随后,又摇了摇头,说:

「虽然龙哥死了,可是,依然还有无数个『龙哥』在欺行霸市。」

我懂其中的意思。

表弟同我一样,对底层暴力,深有体会,也深恶痛绝。

更确切地说,他比我更厌恶。

表弟有个很漂亮的亲妹妹。

15年那年冬天,他妹妹刚满16岁。

有一天,深夜,妹妹房间突然传出一声尖叫。

表哥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姑父,听到后,立马冲进了房间。

一个男子居然在一边捂住女儿的嘴,一边在狂撕她的衣服。

姑父勃然大怒,拎起扫帚棍,朝著这个男人后背,狠狠一棍拍了下去。

男人猝不及防,一下被打趴在地。

姑父走过去,准备暴揍他一顿,再把他拎到派出所。可一打开灯,却令他惊愕了许久。

这不是村头二鬼家的儿子嘛!

二鬼是本村颇有家族势力的人家。二鬼有五个同胞兄弟,各个长得五大三粗,而二鬼本人,也生了三个儿子。

在农村,兄弟多,腰杆子就能硬。腰杆子硬了,便人人都敬,人人都畏。

姑父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若要是把二鬼儿子抓到派出所,可就是结下大梁子。这同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还不得被他们欺负成啥样。

姑父先是愤怒,后是惊讶,现在则是深叹了一口气,说:

「都是一个村,看在二鬼的面子,这次我就不闹大了。以后你再敢打我女儿主意,就没这么走运!」

听到这话,男人慌张地爬了起来,贼一般迅速地溜了出去。

只留下一个蜷缩在角落,低声抽泣的女孩。

姑父的女儿,经过那一次惊吓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跟任何说话。

活波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

成绩,也一落千丈。

可是,不幸却一波接著一波。

两个月后,临近春节,姑父到一亲戚家喝喜酒。

酒桌上,酒过三巡,姑父喝的正有点上头,一亲戚问:

「看你女儿以前活蹦乱跳的,怎么现在都整天不出门了?」

「那个狗日的二鬼崽儿,两个月前,来强奸我女儿。好在我回家早,被我逮到了。唉,那次以后,女儿就吓坏了。」

借著酒劲,姑父又闷下一杯白酒。

次日,二鬼儿子强奸未遂一事,迅速传开,全村皆知这桩丑事。

几天后,除夕夜,家家户户都在吃团圆饭。

这一夜,姑父的家,被抄了。

二鬼带著五个兄弟,三个儿子,还有不计其数的兄弟儿子,跑到了姑父家。

十几号人,先是把姑父狠揍了一顿,然后,见什么砸什么。除了这栋房子没拆,其他能破坏的,都砸了个稀巴烂。

走时,二鬼把姑父女儿叫到众人面前,嚣张地问道:「你爸说,我大儿子强奸了你,你说说有没有这回事。」

姑父女儿早已被吓得泣不成声,哪还敢说个『不』字。不得已,众目睽睽下,满脸是血的姑父,低著头,哈著腰,给二鬼一家人,连声道歉。

表弟年纪尚小,只能捏著拳头,咬著牙,眼睁睁看著这一切发生,看著自己的父亲,卑微的像一条狗。

那一年的除夕夜,这一家人,只有恐惧和委屈。

不要跟我说,你姑父怎么这么无用!还手啊,打他啊,叫警察啊。

姑父独子一枚,只有一个儿子,两个人和十几号人怎么拼?

没打死打残,也就赔点钱,二鬼六家人平摊,算个啥?

除非你想以命换命,可是,你有妻有子。

于是,你只有忍。

我写过底层的很多阴暗面。

人心险恶,观念落后,互害心理,舆论杀人,家暴成家常便饭,视女人如二等人类·······等等,都可以写一本书了。

但令我最不能释怀的,还是底层暴力。

底层暴力,近乎有著原始人类般的野蛮和血腥。

而且基本上,血腥环境里的每个人,都是暴力的默许者,支持者,甚至是崇尚者。他们像蝙蝠一样,贪婪地吸吮著这些黑暗的血汁。

我曾经也是其中一人。

我上中学那会,学校里有著各大「帮派」。

一般以村为单位,一个村,就是一个帮派。帮派里,打架越狠,越受众人尊重;越敢惹事,越令人敬佩。

那时还有个不成文的评价标准:男人,没打过架,那不叫老实,那叫懦弱!很丢脸的!

所以,当有帮派来邀请时,我当然加入了。

不过我比较胆小,打架时,都是跟在大哥的后头。

说到「大哥」就有趣了。

有一次,我们帮派看别的小帮派太傲,不顺眼,便放下战书:你小子,明天放学给我等著,弄死你!

那一晚,我们买了三把据,抽了五包烟,终于熬夜锯出了11根钢管。

我们想,人多势众,铁器在手,明天这一战,势必要打出我们村的面子!

第二天,下午放学。11个兄弟叼著烟,一人手持一根两尺长的钢管,潇洒地站在校门口,全然一副古惑仔的架势,好不威风。

「妈的,还不见那小子出来,不会是翻围墙跑了吧。」

说曹操曹操就到,对方那小子来了,只有两个帮手。

可等一走近,场面突然尴尬了。

对方带头的赤裸著上半身,手拿两把长西瓜刀,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架势。另外两个帮手,紧跟左右,也一人握著一把西瓜刀。

对方领头的那个走到距离我们不足五米的地方,嚷道:「你们谁说要打我,有本事来啊!」

11人对3人,11把钢管干4把西瓜刀,这·······

我们顿时发了怵。

修正我们是挑事的,狠话也已放出去了,况且,旁边还有这么多女生围观,退缩当然不行,但干吧,一点把握都没有。毕竟玩命我们还是怕的。

一下子,两帮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样无比尴尬的过了几分钟。突然,一个平时不怎么横的兄弟深吸一口烟,把烟头一扔。怒喊一声:「这么多人怕个屁,打啊!」

然后他一人扬起钢管,对著对方劈头盖脸砸去。

有人打头阵,气势一上来,我们「钢管队」顿时有了斗志,一拥而上,抡棍乱打。而我在这种鼓舞下,也扬起钢管,大喊:「打啊,打啊。」

最后出乎我的意料,对方的西瓜刀也是壮声势的,根本没使出,也没伤到半个人。

这一战,我们「钢管队」大获全胜。在女生面前,也挣足了面子。

那个打头阵的兄弟,因其不怕死的精神,成了我们11人中的大哥。

那时,我才初三。

够狠,别人才会怕。别人怕了,你就是大哥。这是这座学校的「规矩」,也是整个小镇风气的缩影。

可惜,这位大哥,有山鸡的胆量,却没有山鸡的命。

两年前,在村与村的纠纷里,他猛捅了对方9刀,肠子都全带出来了。获刑6年。没有人怀念,也没有人帮忙。在那样一个近乎蛮荒的地方,倒下了一个大哥,不过是重新换一个大哥罢了。

该用武力解决的,依旧用武力解决。

人与人之间,依然遵循著丛林法则: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我后来想过,底层环境里,人之所以崇尚暴力,主要是两个原因。

首先,人越穷,越接近本能的活著。

古人说,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

反之,衣食不足,仓廪不实,就会不辨是非,不知分寸,缺乏底线。

我见过因为打牌输了20元钱,就用砖头拍得对方颅骨开裂的惨状。

我听过因为家门口10厘米的宅基地的纠纷,两家人就持刀相见,直到一人捅死另一人。

人越穷,越无知,越接近动物——

动物如何抢夺,他们如何厮斗。

动物如何无人性,他们就如何对待他人。

另一个原因是,底层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城市,一有人想打你,你肯定先想到报警对不对?

在农村,不是。在他们看来,报警是很LOW的行为,是你服软的表现,是要受到全村人嘲笑的。

弯钩说过,他们村里一个女人,因为和另一个女人的前夫结婚,被后者追杀了几年,被虐得毫无办法,最终还是以离开作为结束。

封闭的村庄,落后的环境,舆论和偏见,暴力和家族势力,有著更为血腥的力量。出什么事,大家首先想到的,都不是报警,而是「自己解决」。

「自己解决」,当然就会涉及暴力。

再加上农村的警力布置,和城市根本没法比。

我曾做过对一线民警的采访。在农村,一般10万人口的小镇,只有一个派出所。一个派出所,少则6人,多则10人。

10人管辖10万人,平均1人管辖10000人,纵然警察再拚命,这治安情况,还需要我多言么?

底层农村大都没有摄像头,人们法律意识不够,警察调查取证,可谓难上加难。

如此一来,即使对暴力不敏感的人,也变得嗜血,嗜暴。摊上事了,有时,就身不由己。

曾有个朋友问我:「我在农村待过几个月,有山有水、风景如画,怎不觉得有这般阴暗?」

我说:「那是因为你没摊上过事。」

你没经历过上学的时候,有的同学就是莫名其妙地踹你一脚,还扬言放学叫人揍你一顿。

你没经历过,你上网上的好好的,却有人突然拔掉了你的插头,叫你滚蛋。你不滚,随之而来的,便是拎出去一顿揍。

你没经历过,你无兄无弟而邻居却兄弟五人,你整个童年都自我感觉低他们一等。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也没有人能独木成林,何况还是强关系紧密的、集体渗透力超强的、人情至上的底层。

你若长居于彼处,恶和暴力,必然会由外及内,将你慢慢同化,令你也成为同类。

苏希西说,如果你没富过,你就不知道富人之间的连襟;

如果你没穷过,你就不知道穷人之间的倾轧。

当然,我今天把这些底层阴暗面,一一诉诸于众,无非想说两句话:

一不要美化底层。

贫穷的背面,藏著数不尽的恶。

像龙哥,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代表。无数个浑身刺青、手拎砍刀、以暴力为能耐的人,还在底层肆无忌惮,耀武扬威。

二如果你来自底层,别丧气,别灰心。

出身我们无法选择,但未来我们可以创造。

设定目标,往前走,别回头,不要觉得你有退路。你有的只有丛林,只有陷阱,一旦你回头,又是刀光剑影,一生挣扎无望。

在灯火辉煌的广州,我有许多个被孤独吞噬的夜晚,有无数个想放弃的瞬间。

但我知道我来自何处,也知道我是谁。

于是,我会用程浩的话反复提醒自己:

我们能做的,仅仅是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绝不能回头。天堂未必在前方,但地狱一定在身后。

-END-

作者:卓绝


首先,法律并不是为了保护普通人而发明的,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维持社会的稳定,其次是权贵的利益。(这句有点违规了)

呢么在不考虑法律的前提下,分析这事情就直接考虑自己的存活率。

昆山龙哥无论起初是否想杀死白衣男,但是当刀掉落并且刺伤龙哥时,整个事件就从欺凌转换成伤害。

此时,若白衣男放任龙哥离开现场或回到汽车,极高的可能遭到后续报复或重新拿出新武器。

所以,在存活率优先的前提下,追杀致死是明智的。

呢么重新加入人类文明的法律的考量,白衣男最好的操作是拿起刀的一刻瞬间向龙哥割喉,或者刺中重要部位,完成秒杀才能百分百判定正当防卫。这只是一个几率问题。没几个人能百分百做到。

为了成就法律而选择是否降低自己的存活率,这不是一个人在极端情况下应该考虑的问题。而且真正不遵守法律的人,恰恰是那些随身带刀的人。


扫黑除恶,能不能成功就看这次的判决了。

刚刚看到官方声明,白衣哥属于正当防卫!终于,官方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这也算是国家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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