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範振和、許家寧╱花蓮報導】

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縣議員劉曉玫向警政署申請隨扈,警政署依相關作業規定請花蓮縣警察局審派,但派給時機引發花蓮縣議員何禮臺質疑浪費公帑和行使特權,7日上午在議會臨時會中,要求花蓮警察局長李西河應審慎處置,以免影響社會觀感與警方形象。

何禮臺認為,劉曉玫目前不是縣長候選人,只是議員,怎能浪費公帑,行使特權?且在花蓮警力不足現況下,交通、治安都需要善加維護,怎能如此濫權?到底依什麼標準申請?

李西河表示,劉曉玫從今年2月就申請隨扈,且服務處6月14日遭民眾前往陳抗,考量劉已經政黨確定提名參選縣長,為確保縣長候選人人身安全及嚴防危安狀況發生等考量,才決定派員。

據瞭解,警政署6月28日發文給花蓮縣警局,指劉曉玫服務處曾遭民眾陳情抗議,且劉將參選花蓮縣長,要求依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儘速審派。

何禮臺質疑,當時只有2名女性縣議員參選人去劉曉玫服務處抗爭,就可據以派遣隨扈,若有其他參選人也找幾個人到服務處抗爭,是否比照辦理?希望李西河好好思考、檢討。他也合理懷疑警政署背後有人下指導棋,否則怎會發出這種公文為難下屬。

劉曉玫競選辦公室表示,自2016年揭發理想大地案起,劉的議員服務處就收到許多不明來信及恐嚇電話,今年2月向花蓮縣警局申請隨扈,但警方疑受「不明」壓力未通過,直到6月,服務處又遭聚眾抗議,警方考量人身安全才加派警力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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