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女乘客陳某榮乘坐公交車時,因質疑司機多收了一元而掌摑正開車的司機。事發後,司機停車報警。


5月9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榮有期徒刑4年。



網友:判得好!



人民日報:一元錢買來4年“牢飯”,不冤!


對於此事,@人民日報發表微評:

一元錢,一巴掌,獲刑4年,污痕一生。衝動是魔鬼,教訓太昂貴。從搶奪公交方向盤被取消落戶資格,到掌摑公交司機被判刑,越來越多的案例說明,公交安全不容侵犯,誰以身試法誰就難逃法律制裁。請牢記:把準人生方向盤,別駛離法治軌道!


事件回顧


2018年12月27日,海口公交集團30路公交車上,陳某榮突然走到駕駛座旁,責備司機符傳明耽誤了自己的時間,同時質疑司機多收了自己一元錢。對此,司機符傳明情緒也有些激動,稱有事可以投訴。


女子掌摑公交司機(海口公交集團監控視頻截圖)


在二人爭執中,陳某榮將公交車上一面小國旗扯下扔在地上。見狀,符傳明便讓該女子把國旗撿起,話還沒說完就被該女子猛抽了一巴掌。


符傳明回憶,當天他駕駛公交車抵達永桂開發區站時,陳某榮詢問到西站的票價。“兩元。”符傳明回答後遭到質疑。“她說我多收了她一元錢,但當時我正在開車,沒有做過多解釋,然後她說要投訴我。”


符傳明說,公交車駛出站大約1分鐘,陳某榮開始用手機拍攝他,並索要他的工作號。當車行駛到西站後,見其仍不下車,符傳明對其進行提醒,不料卻遭到拒絕。


車輛行駛至萬福新村站時,該女子突然上前找符傳明理論,於是出現掌摑司機的一幕。“突如其來的一巴掌把我打得有點懵,我第一反應就是要立刻停車,不能帶着情緒駕車。”符傳明停下車後,馬上撥打110報警。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到現場將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榮抓獲。所幸公交車司機符傳明處置得當將車輛停穩,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


隨後,由於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陳某榮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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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鴻光 | 編輯:張素玲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新華網、人民日報、海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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