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若欠租逾2个月,房东在定期催告后可主张终止租约。(图/信义房屋提供)

爽收租金的包租公、包租婆令人羡慕,但仍有遇到奥房客的风险,有时亦相当棘手,造成不小困扰,例如房客不缴租金却又赶不走时,该如何处理?专家表示,若欠租未达2个月只能催缴,逾2个月须定期催告后,方得主张终止租约并请求赔偿。

依据「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房客欠租达2个月,经房东定期催告仍不支付,房东得主张终止租约。信义房屋客户服务部执行协理刘韦德表示,若欠租金额未达2个月,房东只能竭尽所能催缴,例如口头提醒、传简讯,甚至直接寄发存证信函要求支付租金,待房客欠租金额达2个月时,经屋主定期催告,若仍不缴纳才能主张终止租约。

刘韦德强调,一般而言签订租赁契约时都会收取2个月押金,待租约终止时,若房客有欠缴之租金,屋主可主张自押金中抵扣。租约终止后若房客依然赖著不走,房东得请求后续租金及因不能使用该房屋所生之损失,甚至可以提出刑事「窃占」告诉。

大家房屋企划研究室主任郎美囡则建议,房东可先向乡镇市公所申请调解,如调解成立,就不用再经过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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