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瀉藥。

康德哲學的核心在於要求純粹的「原則」。這個提現在道德哲學方面就表現為康德強調一種道德原則的純粹性。這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極度重視作為準則本身的純粹性,第二是相對輕視作為質料的豐富性。

第一,作為道德準則的純粹性。

比如說,「不能說謊」。這是一條道德準則,康德認為道德準則是絕對的、純粹的,而沒有質料。因為質料意味著矛盾,意味著判斷的兩可。判斷無法同一就意味著判斷不是絕對正確。這種方式的道德準則是不被康德所認可的。

所以康德會認為「不能說謊」作為絕對的道德準則不能在此時此地適用而在彼時彼地就不適用了。以下見於康德1797年的論文《論出自人類之愛而說謊的所謂法權》,該文附於文尾,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有人就以思維實驗來反駁過康德:「某人被追殺向你尋求庇護,你答應保護他。追蹤人隨後趕到,你該如何回答?」如果你告訴追蹤人,逃難者在你家裡,你就違背了不能說謊的道德準則。如果你告訴他我不知道,你就違背了說謊的道德準則。這個思維實驗想要說的在於,康德的哲學只是作為理論在純粹形式上可行,但是道德是一個複雜的行為活動,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為不結合具體情形(亦即質料),道德恰恰不是道德。

認真看一下康德的回復有助於幫助理解為什麼康德被界定為「形式的倫理學」,而且是「純粹形式的倫理學」。康德強調這種純粹性,因而認為道德準則應該是絕對的。

第二、道德原則的無內容性。

其實上面已經說了康德道德原則對質料方面相對的忽視,但是這裡說的不是在某一個民族內質料的忽視。康德的歷史哲學很有意思,康德的歷史哲學是沒有歷史的歷史哲學。如果道德準則是絕對的、徹底的,那麼我們會不會說適用於歐洲民族的道德準則,在中國就不適用了?在康德看來,不會。所以這一部分說到康德的形式倫理學的時候主要考慮一種歷史文化帶來的積澱。

打個比方,活人獻祭。我這裡不是說贊同活人獻祭,而只是一時想到比較合適。在我們現在大多數的國家、民族看來,活人獻祭是一件很野蠻的事情,因而就說這是反人類、反人權的。按照康德,如果「生命權」是所有人的基本權利,那麼保護生命而不參與活人獻祭這種做法就是應該絕對的正確,與此違背的所有做法都是違背歷史的,所以任何時候都不應該活人獻祭。但是問題在於,歷史上已經發生了這個事情了。以現代的價值觀來苛求古人是不是不合理?康德沒有看到道德準則之後整個歷史發展的文化沉澱。

我個人覺得黑格爾對康德的批判是有意思也很到位的。活人獻祭作為歷史發展的某個階段,不僅在於是否合乎純粹理性或者合乎純粹道德。相反,活人獻祭之所以會產生,根源於當時人們所受的歷史環境、文化環境。他們覺得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與世界、神達成協議,保證整個民族的發展。而且,活人獻祭很多時候和宗教與神話聯繫在一起,被獻祭的少男少女在以前甚至會覺得是榮幸的,因為他們即將去侍奉神明。

我這裡不是贊同活人獻祭,而是說所有道德準則背後都是有自己文明長期以來的積澱形成的思考方式,這種思考方式在旁觀者看來或許是錯的,但是對於這個民族自身的文化、歷史、宗教來看是很合理的。所以,如果道德準則忽略了道德背後所獨有的民族文化,就會犯下無意義的苛責。所以我們經常說「入鄉隨俗」,就是這個意思,進入這個國家我們就需要遵守這個國家的法規。不僅是因為我們犯了這個國家法規會影響他人生活,也是因為違背了之後我們潛在是不尊重其他民族獨有的歷史與文化。



因為康德說人沒有智性直觀。


西方哲學是不是越說越迷糊,最後把自己也兜在裡面了。


因為康德不相信有上帝的存在 人自身的邏輯統稱為形式邏輯 這也是亞里士多德和柏拉圖之間的矛盾 其中也包括對靈魂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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