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桌上就是顶新案的部分卷证。(资料照)

2018-08-07 09:57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顶新劣油案魏应充判15年还未定谳,没有食品认证书的大幸福饲料油,可不可以进口台湾来当食用油原料,检、辩还在争辩各执一词。魏应充等不服判决,由辩护人提起上诉,检方今天也整理50页答辩书,检辩再次交锋。

顶新劣油案侦查及审理过程高潮迭起,2012年间起,顶新从越南进口饲料油,涉嫌以伪造食品检验证明书蒙混来台,精炼后成为香猪油等供国人食用之油品,事件爆发彰化地检署侦查起诉,求处魏应充30年。但一审彰化地院,判决魏等6人全部无罪。

无罪判决令关心食安的国人哗然,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经17次开庭及连续5天辩论,检方扳回一程,2018年4月改判魏应充15年,其余陈茂嘉11年6月;杨振益8年6月;常梅峰8年6月,顶新罚金2亿5千万元,曾启明、蔡俊勇维持无罪。

魏应充等人日前上诉,据顶新辩护人上诉意旨:魏应充都不知情。魏没有任何进口及贩卖行为,都是采购人员的事。顶新公司派员到越南访厂报告,没有证据能力等。

而检辩争议较大,顶新辩护人说,胡志明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厅2016年9月9日函,明确表示越南大幸福公司不属于食品安全认证书颁发对象,顶新从大幸福进口油品,来精炼后供人食用,没有违法等等。

检方指出,越南是依据大幸福的申请书所作的回复,大幸福的申请书内容如下:「关于国内(指越南国内)出售产品,公司只出售用作家畜饲料的产品,不出售食品。因此,我们公司需要符合规定的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胡志明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回复如下:「大幸福公司内销供生产饲料的动植物油脂,因此,不属于食品安全认证书颁发对象。」。

检方说,很明显地是,自己先设定他们在越南国内,只出售用作家畜饲料,不出售食品,再去问需不需要食品安全认证书!所得答案当然是不需要,顶新辩护人拿此来指摘我国外馆曲解越南农业部函文,批评是审判重大瑕疵!

检方查出,根据越南国法律不准许饲料用的产品,供人食用,或作为生产人用食品的原料,越南不可以,我国也不允许,此案很明显是两国不肖商人的诡辩,强把「精炼」当成护身符,大便精炼也可给人吃的「人、畜不分」观念。

  •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记者杨政郡摄)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记者杨政郡摄)

  • 魏应充(右)、辩护律师余明贤。(资料照)

    魏应充(右)、辩护律师余明贤。(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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