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文末更新:顶新声明全文)

顶新集团屏东制油厂2013年向大统长基公司购买原料油,引发一系列黑心油风暴。案经6年缠讼,智财法院28日二审判决,厂长曾启明、油脂课长陈聪笔及品管组长蔡俊勇3人无罪、免罚确定,因为3人并非明知原料油有问题仍购买。对此,顶新公司29日发声明感谢法院还被告清白,强调这是迟来的正义,或许社会大众能重新思考「我们与恶的距离」。

当时顶新集团向大统长基公司采购原料油,制成橄榄油再出售。不料大统长基贩售的原油却掺入铜叶绿素进行调色,伪装成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油对外销售。案件曝光后,震惊社会大众,大统长基负责人高振利被判刑12年定谳,顶新屏东厂厂长曾启明、课长陈聪笔等人也被依诈欺罪判刑6个月至2年不等,没收顶新不法所得7.9亿元,另外罚款800万元。

▲▼屏东地院照 。(图/记者陈昆福摄)

▲屏东地院 。(图/记者陈昆福摄)

屏东地院一审认为,顶新公司明知原料油掺入铜叶绿素,可能危害人体,却为了节省成本购入制成橄榄油、葡萄籽油,已涉诈欺罪。当时厂长曾启明解释,顶新花了与一般原料一样的成本,却买到混搀油,也是受害者。但法官不信,仍在2017年4月判决3人有罪。

案经上诉,智财法院二审认为,检方未提出积极证据,无法证明被告3人是在明知有问题的状况下购入原料油,或是刻意放宽检验标准,难认3人主观上有诈欺取财、商品标记不实及调配、包装搀伪假冒及含违法添加物的食品进而贩卖等直接或间接故意,因此撤销一审有罪判决,全案无罪确定,顶新所得7.9亿余元也不须没收。

顶新制油公司29日发出声明,全文如下:

6年前,大统长基公司以低价油混搀橄榄油,并添加铜叶绿素,混充为百分之百自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油对外诈欺销售,引发舆论风暴,向大统长基采购油品的台糖、福懋及顶新制油公司,同是受害人,却仅有顶新制油公司被卷入这场风暴,智慧财产法院6月28日虽对3名员工与公司做出无罪判决,但其中的误解、偏见或已深植人心,难以弥补。

始作俑者大统长基公司,当初将低价油混搀于橄榄油,并添加铜叶绿素混充为百分之百自西班牙进口的橄榄油对外诈欺销售,掺混油品经验与技术高明熟练,连仪器都无法检出;甚至于案发前,卫生局及经济部工业局亦曾分别多次稽查与抽验大统长基油品,也未曾发现异状。

智慧财产法院历经多年调查,确认顶新制油公司在橄榄油案件中,并无包装搀伪假冒食品贩售的故意,6月28日判决顶新制油公司与员工无罪。另外,判决也认定顶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于内部会议中一再指示应提升品质,绝无可能容忍低价采购牺牲品质的行为。

虽然法院已厘清相关疑点,还给所有被告清白,甚至明确指出顶新制油公司向来注重品质,绝无可能为求改善成本结构而牺牲品质,但是公司已遭受难以回复的损害,员工及其家庭在过去六年间所受的身心煎熬,也难以弥补,其中的误解、偏见或已深植人心,如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所言(https://tinyurl.com/y3k44w9h) ,法官做出这项判决,除了有做正确判断的能力外,还需要有勇气。

过去的伤害难以弥补,我们与恶的距离或可重新再思考,盼社会大众、媒体与司法体系,能秉持中立客观立场,来审视所有司法案件,共创符合社会正义、重视司法人权的进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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