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记者陈钰馥、吴柏轩、黄欣柏/台北报导〕台大校长遴选案爆出未揭露资讯、未利益回避等违法争议,教育部要求补正程序、重选欲解决争议,却一度遭挺管人士质疑是干涉大学自治;行政院长赖清德昨日受访时对此案严正表示,台大校长的遴选程序若有问题,做为主管机关的教育部依法有权监督,要有道德勇气和法律责任去表示意见,并没有逾越大学自治范围。

赖揆指出,大家都知道民进党具有民主进步的价值,台湾有许多民主运动前辈,推动台湾民主的其中一个内涵,就是大学自治。在民主政治下,要尊重大学治理,但是就台大遴选案,与大学自治的范畴,如教学、研究其实是不同的。

资讯未充分揭露 影响其他参选人

赖揆强调,单位组织上的人事决定,教育部依法有权监督,并未逾越大学自治范围,目前这权责是属于教育部。

赖揆说明,教育部之前发给台大的公文,指出遴选过程中资讯未充分揭露,因为只有台大及当事人知道,哪一候选人、哪一遴委是有需利益回避的问题,其他人都不会知道。据教育部所发公文,在台大校长遴选过程中,台大没尽到这个责任,以至于影响到其他校长参选人的权益,所以依法请学校重新遴选做出补正。

对于管案争议是否影响年底大选?赖揆则表示,像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发生,不要说对执政党,对台湾社会最好都不要发生。

赖揆强调,尽管争议不断,政府还是要面对,最好就是依法行政,除尊重大学组织的范畴,人选是谁、适不适合,这部分由台大与遴选委员来决定;但是遴选程序如有问题,做为主管机关的教育部,还是要有道德勇气和法律责任去表示意见。

学团︰校方自弃监督 导致争议延宕

台大内部也有越来越多学生团体发声,要求台大遴委会及校方应补正遴选瑕疵。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会昨发声明,直指校长遴选有严重瑕疵,回顾事件,更发现台大校方自己放弃程序监督与职权自治,才导致争议延宕至今,且宪法一六二条赋予国家监督教育机关的权限,呼吁身为台大法律系教授的教育部长叶俊荣,应贯彻法治,主张依法行政。

法律学院学生会分析,台大遴委会近日声明还是延续旧说法坚持遴选无瑕疵,但教育部早已对该症结做出法律判定且发函,要求台大补正瑕疵、重启遴选,教部若要核准未补正的台大校长案,应提出更有力理由及法律论述,去解释变动的区别,否则就应贯彻并依法行政。

至于有挺管王姓博士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主张在台大遴选案相关诉讼判决确定前、先聘任被选出的管中闵为校长;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开庭,法官当庭询问该生有关行政诉讼的依据与主张时,该生与委任律师却都无法回答,仅表示要「再讨论」。法官庭后裁示全案候核办,庭期另订。

  • 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会昨发表声明,校方放弃程序监督与职权自治,导致争议延宕,呼吁重启校长遴选。(取自脸书)

    台大法律学院学生会昨发表声明,校方放弃程序监督与职权自治,导致争议延宕,呼吁重启校长遴选。(取自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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