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大社科院长夏林清针对「性侵河蟹案」召开记者会「真相还原」。(图/本报资料照)

▲夏林清不满遭辅大停聘,打官司获得胜诉。(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刘昌松、杨佩琪/台北报导

辅仁大学社科院前院长夏林清,因2015年处理校内性侵案过程引发争议,被辅大处分停聘1年,并经教育部核准,夏不服处分,打官司争教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发现辅大当时根本没讨论、说明夏有何不适任教职之处,只因教育部一再催促、干涉,辅大为「平息众怒」而做出的处分「违法」,因此在12日判决撤销停聘处分,夏林清胜诉。

2015年6月26日,辅大爆发一名王姓学弟性侵酒醉学姐案,隔年网路上开始热烈讨论当时辅大心理系组成所谓的工作小组处理本案过程,时任辅大心理系教师并兼任社科学院院长的夏林清,遭外界质疑组成工作小组疑为吃案,造成被害人二次伤害。

辅大校方在2017年3月针对此事作成停聘夏林清1年的处分,同年5月经教育部核准。夏林清不满教职遭剥夺,循行政救济途径,打官司争取教师权。

▲教育、大学自治、辅仁大学、天主教学校▼。(图/记者屠惠刚摄)

▲法院认定辅大受到教育部压力而做成的停聘处分违法。(图为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法院审理过程发现,辅大心理系教评会、社科院教评会都认为夏林清没有到需要被停聘、解聘、不续聘的程度,校方教评会仍做成停聘决议,却没有对夏的行为如何影响到教师适格等问题讨论、也没有把理由载明在决议中。

判决指出,学校教评会虽获得《教师法》授权对教师进行处分,但仍应尽义务说明裁量过程,「方能取得法院尊重其判断余地。」法院并重批,辅大是因为受到教育部等外界压力,为「平息众怒」,所以决议停聘,根本没有讨论过夏是否适合继续担任教职无关,「有裁量滥用之违法情事。」

此外,教育部应该帮忙保障大学自治,却在辅大做成决议前,一再行文辅大,催促召开会议,否则要依《私校法》,以学校办理不善等理由,对辅大祭出纠正或限期整顿改善等处分,也有「干涉大学人事自治之嫌」。最后判决认为,辅大处分违法,教育部又未予纠正,两个机关都不对,判决撤销夏林清的停聘处分。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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