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特殊需要人士的长远生活需要

社会福利署今日(28日)宣布,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或家属提供信托服务。

社署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或家属提供信托服务。 资料图片

社署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在2017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牵头成立「特殊需要信托」,由社署署长法团担任受托人,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提供信托服务,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个人或机构照顾者发放款项,令财产得以善用,以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

社署指,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会处理直接与「特殊需要信托」相关的行政事宜,包括设立、管理及终止「特殊需要信托」户口。政府已拨款5000万元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

2019年1月及2月社署将举行服务简介会,介绍「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内容及申请手续,并计划于明年3月内接受申请。

有关「特殊需要信托」服务资料,市民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或致电2116 5308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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