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紹,會稽人,曾在武德年間擔任竇建德的中書令(一說中書侍郎)。根據《新唐書》的記載,由於孔德紹曾在檄文中毀謗李世民,因此,在武德四年(621)平定竇建德後,李世民命人將其摔死在汜水樓下。

這一事件被有些人抓住說事兒,批評李世民殘暴,特別是,呂思勉先生在其《隋唐五代史》中,也拿這件事兒做文章,批評說:此君人之道乎?抑寇賊之所為也。話說得很重。

呂思勉

那麼,孔德紹案件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我們具體來分析一下。

一、史書關於孔德紹案件的記載

史書關於孔德紹案件的記載,主要有以下幾條:

《隋書》列傳41:會稽孔德紹,有清才,官至景城縣丞。竇建德稱王,署為中書令,專典書檄。及建德敗,伏誅

《北史》列傳71:孔德紹,會稽人。有清才,官至京城縣丞。竇建德署為中書令,專典書檄。及建德敗,伏誅

《新唐書》列傳121:(孔)德紹,事竇建德為中書侍郎,嘗草檄毀薄太宗,賊平,執登汜水樓,責曰:"爾以檄謗我云何?"對曰:"犬吠非其主。"帝怒曰:"賊乃主邪?"命壯士捽殞樓下。

按照《新唐書》的記載,孔德紹擔任竇建德的中書侍郎,曾在檄文中毀謗李世民,在平定竇建德後,李世民將孔德紹抓到汜水樓上,問孔德紹為什麼毀謗他,孔德紹說當時是各為其主,李世民生氣的說,賊寇難道是你的主公嗎?於是命令壯士把孔德紹摔死在汜水樓下。

竇建德

而《隋書》和《北史》只是簡單的說孔德紹在竇建德被平定後,「伏誅」。

對此,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是《隋書》和《北史》在為尊者諱,不想記載李世民的暴行。

其實不然,請注意《隋書》和《北史》的用詞,「伏誅」,孔德紹有罪,依律被處死刑,才算是「伏誅」。李世民用私刑殺死孔德紹不能說是「伏誅」。

那麼,孔德紹到底是因犯有死罪被依律處死,還是李世民為了泄私憤而用私刑殺死的呢?

二、孔德紹罪名分析

孔德紹為竇建德起草檄文,是否有罪呢?

請注意,是有罪的,而且罪行很大。他犯了《唐律》中的「大不敬」之罪,這屬於十惡重罪之一。

孔德紹到底為竇建德起草了多少檄文,都是如何毀謗唐朝和李世民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孔德紹有一篇「為竇建德遺秦王書」保存了下來,被收錄在《全唐文》卷134中,全文如下:

夏王敬問唐秦王,彼朝發跡太原,奄有關內。鄭氏光啟伊洛,崇建宗社。予則創基燕趙,包舉山東。鄭國何辜,興師致討。深懷固存,不憚濡足。方今千乘雷動,萬騎雲屯,投石拔距,蒙輪擊劍,統三燕之義勇,驅六齊之雄傑,制敵如拾遺,殄高墉若摧朽。鄭都鞠旅,誓眾雪讎。我師躍馬礪戈,克盪氛祲。彼則外無救援,內絕軍糧,將聽楚歌之聲,方見崤陵之哭。若能反鄭國之侵地,守秦川之舊邦,更修前好,不乖來請。

從上述文字可以看出,這裡面倒並沒有對李世民本人進行什麼毀謗,用詞都非常謹慎。

但是,上述文字存在一個大問題,那就是不奉李唐為正朔,它只是把李唐看作是一國,同時把王世充的鄭、竇建德的夏也看作是獨立的國。因此,這是非常明顯的在詆毀李唐, 「指斥乘輿」,犯了「大不敬」之罪,這可是十惡重罪之一,《唐律》對此處罰很重,據《唐律疏議》記載:

諸指斥乘輿,情理切害者,斬。

當時雖然唐朝自己的《武德律》尚未頒布,但是,即便沿用隋朝的《開皇律》,孔德紹也是很明確的犯了死罪的,《隋書》和《北史》說他「伏誅」,用詞是準確的。

實際上,在初唐時期,因為起草檄文而喪了命的絕不止孔德紹一人,而是一種普遍現象。比如王世充的黃門侍郎薛德音,就因為「移檄嫚逆」而在武德四年(621)王世充被平定後被誅殺(《新唐書》王世充傳)。再如李密手下的祖君彥,也曾為李密起草檄文,「及為密草檄,乃深斥主闕」(《新唐書》李密傳),後被王世充殺掉。

王世充

那麼,孔德紹被殺,除了依律被處死的因素外,是否有李世民個人泄私憤的因素呢?

三、李世民與孔德紹之死的關係

我認為,李世民個人與孔德紹是沒有私怨的。孔德紹被殺,就是依律處死,李世民並未泄私憤。

我是通過分析孔德紹的好友和兒子的經歷得出這個結論的。

(一)孔德紹好友虞世南、劉孝孫的經歷

根據史書記載,秦府十八學士中的虞世南、劉孝孫,都是孔德紹的好友,「(劉)孝孫弱冠知名,與當時辭人虞世南、蔡君和、孔德紹、庾抱、庾自直、劉斌等登臨山水,結為文會」(《舊唐書》列傳22)。

虞世南也是跟著竇建德的,擔任黃門侍郎,竇建德被平定後,虞世南就跟隨李世民,出任秦王府參軍,後來成為秦王府十八學士之一,進而成為了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一,「(虞世南)又陷於竇建德,偽授黃門侍郎。太宗滅建德,引為秦府參軍。尋轉記室,仍授弘文館學士,與房玄齡對掌文翰」(《舊唐書》列傳22)。

虞世南

劉孝孫則是跟隨王世充的,王世充被平定後,劉孝孫入唐為官,後進入秦王府,成為秦王府學士,「大業末,沒於王世充,……武德初,歷虞州錄事參軍,太宗召為秦府學士」(《舊唐書》列傳22)。

劉孝孫

試想,假如李世民是因為泄私憤虐殺了孔德紹,那麼,作為孔德紹好友的虞世南、劉孝孫,特別是虞世南,當時他也在竇建德手下,對此事應該是一清二楚,那這老幾位難道是一窩子受虐狂嗎?在明知孔德紹被李世民虐殺的情況下,還這麼上杆子跟著李世民,虞世南還混成了凌煙閣二十四功臣。這幾位在武德年間是有選擇權的,不一定非要去秦王府做官,可結果卻是他們都去了秦王府,這就反映出他們對李世民的認可。

據此,從虞世南和劉孝孫的經歷完全可以看出,孔德紹被殺,與李世民個人沒有關係。

(二)孔德紹之子孔昌寓的經歷

從孔德紹的兒子孔昌寓的經歷看,孔昌寓並未因為孔德紹的死而對李世民有什麼怨恨,恰恰相反,孔昌寓還積極做官,在貞觀年間參加對策,並高分及第,出任魏州司馬(魏州是中州,州司馬六品上),在任上還得到了李世民的褒獎,李世民甚至因此不在魏州設置刺史,後升為膳部郎中(從五品上)。

(孔)昌寓,字廣成,貞觀中對策高第,歷魏州司馬,有治狀,帝為不置刺史。為政三年,璽書褒美,進膳部郎中(《新唐書》列傳121)。

試想,假如李世民是因為泄私憤虐殺了孔德紹,那麼,作為他兒子的孔昌寓,就算沒有能力給他父親報仇,那也不能這麼積極主動的去做李世民的官呀,難不成被虞世南、劉孝孫等人給帶壞了,也變成受虐狂了?

因此,從孔德紹之子孔昌寓的經歷也完全可以看出,孔德紹被殺,與李世民個人沒有關係。

這裡多說一句,從這個角度分析,也可以順便解決薛德音的問題。薛德音因為「移檄嫚逆」而在武德四年(621)王世充被平定後被誅殺,而平定王世充的人正是李世民。那麼,薛德音的死與李世民個人是否有關係呢?也是沒有的,因為作為薛德音親族的薛收、薛元敬都投奔了李世民,成為了秦王府學士,據《冊府元龜》卷777記載:

薛收與從子元敬及薛德音俱有才名,時人謂之「河東三鳳」,……收仕至天策府記室,元敬至天策府參軍兼直記室。

薛收

因此,從薛收和薛元敬的經歷看,薛德音被殺,與李世民個人也是沒有關係的。薛德音就是因為大不敬的罪名而被依律處死的,正如《冊府元龜》卷923記載:

薛德音,大業末為著作郎,及越王侗稱制東都,王充之僭號也,車書羽檄,皆出其手,王充平,以罪伏誅

《隋書》列傳22記載略同。

四、李世民個人對待類似情況的態度

孔德紹、薛德音等人皆死於武德年間,那時候,生殺大權並不掌握在李世民手中。對於那些按照律法以及李淵的意志要被處死的人,如果李世民想救,最多也只能是憑藉自己的力量向李淵求情,例如,王世充的部將劉師立,當時按照常例也是要被處死的,由於李世民的力保,才幸免於難,「劉師立,初為王世充騎將,武德中,洛陽既平,師立罪當誅,太宗惜其勇,力保獲得免,引為左親衛,特蒙委接,任以心膂」(《冊府元龜》卷99)。但是,當時並不是所有李世民想保的人都能保下來的,劉文靜不就沒保下來嘛。

那麼,李世民本人對檄書嫚逆、言辭不遜這類情況具體是個什麼態度呢?我們可以從鄧隆的經歷窺見端倪。

鄧隆的經歷與孔德紹、薛德音非常類似,他是在王世充兄子王大手下效力,李世民在征討王世充時,曾寫信試圖招降王大,王大的回信就是鄧隆代為起草的,言辭不遜。後來王世充被平定後,鄧隆因為害怕被治罪,隱姓埋名藏了起來。

初,王世充兄子大之守洛陽也,引(鄧)隆為賓客,大見親遇。及太宗攻洛陽,遣書諭大,隆為大復書,言辭不遜。洛陽平後,隆懼罪變姓名,自號隱玄先生,竄於白鹿山,黃冠野服,不接人事(《冊府元龜》卷149)。

應該說,鄧隆是比較聰明的,按照武德年間根據李淵意志確定的常例,鄧隆如果被抓住,也是個死。

後來,李世民即位後,於貞觀年間徵召鄧隆,同時被徵召的還有博陵崔仁師、昌黎慕容善行、弘農劉顗、新野康安禮、河東敬播等人。

鄧隆由於以前的罪過仍然非常害怕,「隆負宿罪,猶不自安」(《冊府元龜》卷149)。這時候,李世民派遣房玄齡向他說了一番話:

太宗聞之,遣房玄齡謂之曰:「爾為王大作書,誠合重責,但各為其主,於朕有惡。朕今為天子,何能追責匹夫之過?爾宜坦然,勿懷危懼也。」擢授著作佐郎。

李世民這番話,說的非常藝術。首先,他承認鄧隆確實有罪,「誠合重責」,這是在維護李淵的面子,意思是說,武德年間李淵定的舊例並沒有錯,你鄧隆原本是要受到處罰的。但是,李世民又明確表示,現在皇帝已經換了,李世民作為皇帝不再追究以前的事情了,「何能追責匹夫之過」,這事兒已經翻篇了,讓鄧隆放下心來。

通過鄧隆的經歷,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看到,李世民本人對於言辭不遜這類事情,看的是很淡的,是能夠從各為其主的角度進行理解的。這也可以佐證,李世民虐殺孔德紹的記載是不可靠的。

綜合以上分析,我認為,武德年間孔德紹案,確實是個冤案,只不過被冤枉的不是孔德紹,而是李世民。結合相關史料綜合來看,孔德紹就是因為檄文言辭不遜而被唐朝依律處死,與李世民個人並無關係,《新唐書》關於李世民虐殺孔德紹的記載是不可信的。

以上是我對孔德紹案的分析,歡迎大家討論。

如對唐朝歷史感興趣,請關注我,繼續深入討論。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