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工程案件的客户
前几天很紧张的打电话来,
说他们公司的资产还有帐户全部被查封了,该怎么办?
口气里还有一点埋怨,
觉得是不是律师搞砸了,才会发生这种事情!

嗯!
要说是律师搞砸的,倒也不算错,
不过要怪就怪一审的承办律师,
找二审才承办的k来清算,是搞错对象了!
后来在k的协助下,花了一番功夫才把事情解决掉~

下面我来介绍一个东西,叫做假执行~

一般官司,判决出来,大部分人都会看判决主文,
内容如果是「原告之诉驳回」,
就是原告败诉的意思,被告一毛钱都不用付,
但是如果判决主文是写「被告应给付原告1000万元」,
就是原告胜诉,
至于是全部胜诉还是部分胜诉,
要看原告一开始的请求数额是多少,
如果是要1000万给1000万,就是全部胜诉,
如果是要一块给五毛,要2000万给1000万,
就是部分胜诉,裁判费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原告胜诉的一审判决除了上面的文字之外,
其实还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本判决于原告以新台币333万元为被告供担保后,得假执行。
但被告如以新台币1000万元为原告预供担保后,得免为假执行。」
这个就是假执行,
也就是即使被告不服上诉二审,
双方还在二审打得不可开交时,
胜诉的公司可以先拿333万放在法院,作为担保,
声请假执行(就是暂时执行的意思)
扣押败诉公司的财产或帐户,
我认为这招蛮狠的!

这招之所以狠,
就在于:一般公司经营,最重要的就是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就是人的血液,如果现金转不过来,
即使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数字都很漂亮,
也可能黑字倒帐,
公司没有了现金流,就跟人大量出血一样,会立刻死亡!

所以一般公司如果遇到大额诉讼的官司,
一审又败诉,判赔几千万时,
上诉二审的同时,
要注意的是,就是在公司自己的帐户外,
还要准备一笔相同数额的现金,
不然对手一查封,你帐户内的钱领不出来,
外面又筹不到反担保需要的现金,
没一个月马上死跷翘!
这时候官司反败为胜又如何?
公司都已经死透了,胜诉有用吗?

有时候对手还可以做得更绝,
知道你刚败诉,资金上会有所准备,
他就等,等二审官司打一年多以后,
你已经没有戒心了,准备的资金也挪为他用了,
他再下手(像k的客户就是二审打一年多以后碰到这个情况),
这时候如果筹不出反担保金,那对方可就笑到最后了!

结语:
假执行这个东西,大家都比较陌生,
其实这个东西就是折凳,藏于民居之中,随手可得,
还可以坐著它来隐藏杀机,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
真不愧为七种武器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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