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签名。(图/达志/示意图)

▲妇人冒签14张本票。(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一名蔡姓妇人因身体状况欠佳无力外出谋生,为筹措医疗与生活费用,陆续向吕姓林借款,但对方要求须有他人签发之本票作为担保,她却冒名签署14张本票交给吕男,成功借得64万元,后来被发现抓包挨告。基隆地方法院认定蔡妇触犯伪造有价证券罪,共14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

依判决书提到,因蔡妇迟未还款,吕姓邻居查阅所持本票,发现字迹相仿,于是质问她,她才承认伪造本票,全案因此曝光。蔡妇在警、侦询、法院准备程序及审理时坦承犯行。

法官审酌蔡妇为筹措医疗与生活费用,竟以伪造有价证券之方式向邻居借款,非仅损害对方财产利益,并有害于社会经济及金融交易秩序,但她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已与对方当庭达成和解,对方也表示愿意原谅被告,因此量处2年徒刑,缓刑5年,以资惩儆。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