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指她涉串谋使一名前清洁工人从一座工业大厦的一个食品制造商租户收取共约1500元贿款,作为弃置废物的报酬,裁判官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表示,涉案清洁工证供不尽不实,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故裁定其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名不成立。

西九裁判法院。资料图片

本案主要依赖涉案清洁工人段女士的供词,惟考虑到她与被告萧凤鸣(65岁)的关系于17年急转直下,其供词或避重就轻,即使段有收取贿款,但有否与萧对分成疑,未能证明萧犯案。另其余证人均给予萧极大信任,即使遭起诉仍继续聘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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