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表示,没与建制议员「扯猫尾」。

【星岛日报报道】(星岛日报报道)英加两国外交部前日罕有联手发表声明,对香港提出《逃犯条例》修订表关注及忧虑,特首林郑月娥说,据她的观察外国对修例感疑虑,因为他们的商界有疑虑,对条例并不了解,经过面对面逐一解说,释除商界担心后,希望相关外国政府不会再有疑虑。她强调若外国重视与本港的双边关系,以及国民和企业在港的工作和投资,她有信心未来经过解说可释除外国的疑虑,并指推新增保障措施非倾斜商界,且草案应无再修订空间。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昨在北京重申,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既是为了解决现实个案,也是为了堵塞法律漏洞,共同打击犯罪,维护法治,避免香港成为避罪天堂,中央政府完全支持政区政府修例,这一立场十分清晰。他又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要求有关方面客观公正看待特区政府依法修例,尊重特区正常的立法进程,停止以各种形式干预香港内部事务。

  林郑月娥解释,新建议例如提高移交门槛是为集中处理较严重罪行,「唔可以话倾斜商界」,亦未有倾斜某一界别,是综合不同意见,非与建制议员「扯猫尾」,港大教授陈弘毅也表态支持。至于台湾哪一个中央政府机构方可向香港提出引渡申请,「会看究竟台湾当局哪个提出,可以满足到比较严肃、高层次的要求」。修例草案本月十二日直接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由于在委员会提出修订的截止日期是今日,她相信草案现阶段无再修订的空间。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重申,修例「没有任何隐藏意图,亦不是政治任务」。

  另外,香港总商会主席夏雅朗欢迎政府接纳该会全部三项建议,即把个案式移交的刑期门槛提升至七年、只处理来自当地中央政府的引渡要求,以及于个案移交安排加入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他同意修例具争议,建议政府与各持份者再作更好沟通,解释各项人权保障获采纳与否的理由,并可将相关保障措施明文写入草案作为额外保障。

  该会的立法会议员代表林健锋表示,政府新建议说明修例只针对严重罪行,相信可令大众安心,以及释除工商界大部分疑虑,期望政府尽快清楚解释其他问题。他提到政府仍未解答「与违反信托义务有关的法律所定的罪行」的定义,待政府答复所有问题才决定投票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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