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五月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国务卿庞培欧致词时宣布将首度举行促进宗教自由...
美国国务院五月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国务卿庞培欧致词时宣布将首度举行促进宗教自由的部长级会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美国六月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七月廿五日起召开首届宗教自由部长级会议。我国获邀参加,证实我国在民主人权与宗教信仰自由的努力,受到国际的肯定。

美国因移民带来多元的宗教信仰,成为世界上宗教多元化程度最高、宗教最自由的国家之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国会制订任何法律确立国教妨碍宗教自由至今,展示政教分离与宗教自由原则的宪法基础。

中国对于宗教管理可从其党章,宪法第卅六条、宗教事务条例看出,虽然都宣示人民有宗教信仰与不信仰自由,也同时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而最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归。换言之,宗教活动仍须受党政领导。

台湾自荷兰、明郑、清朝、日本迄今近四百年,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随著渡海来台,有著东西方与转型在地化的多元信仰,孕育出兼容并蓄的海洋文化国。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指出,台湾信仰占全国人口八成,超过五成的民众常参加各类宗教仪式与庆典。

我国宗教法制并不完善,仅规范佛、道教的监督寺庙条例施行近九十年,除违宪外,并不适用各宗教团体所需。现行双他律的财团或多数决的社会团体的世俗性法人,并不适用于自律属性的宗教团体。许多宗教团体公产迫于承继需要,转以财团或社团登记,实不得已。适值社会团体法草案立法之际,允宜比照财团法人法排除宗教社会团体之适用,并尽速制定宗教专法。

作为尊重多元文化、保障人权的政府,为实现稳定、安全、运作良好的社会,国家宜尽速订定符合宪法与国际人权两公约关于宗教人权、并适合世界各宗教能于台湾本地开展的《宗教基本法》,来延续民主人权的香火,奠定我国宗教自由华人领导地位,国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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