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指出2014年起电动私家车的数目激增,但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未有显著增长。

申诉专员公署亦对政府就电动车配套安排作调查,公署指出环境局及环保署有7大不足,并提供15项建议。公署指,政府曾提出2020年时,3成私家车属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的目标,但之后将「目标」转为「愿景」,申诉专员赵慧贤认为前者有「一定达到」的意思,而后者则较不实在,令市民认为当局在推广电动车方面不如以往积极。

申诉专员公署主批评环境局和环保署对电动私家车配套规划和安排有多项不足。 资料图片

为鼓励市民使用电动车以减低路边空气污染,政府于1994年4月开始宽免或宽减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申诉专员公署指出,多年来政府对电动车政策有转变,但没有向公众说明。公署表示2016年,政府的焦点是推动公共交通使用电动车,再没有提及推广使用电动私家车,而2017年政府更减低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的宽减额。

此外,环境局解释《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政府的较长远目标是在2020年,有30%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时,表示有关数字为假设情况而非政府的建议指标,将原来的「目标」变成是「愿景」。

申诉专员赵慧贤指出,「目标」一词有一定达到的意思,而「愿景」就较不实在。她引述当局指因应科技转变、市场供应,政策著眼点亦会改变,但当局亦需要清楚跟市民交代,因为政策会影响电动车车主或市民购买意欲,而种种变更难免令市民认为政府在推广使用电动私家车方面已不如以往般积极。

申诉专员公署批评环境局推动电动私家车配套不足。

至于电动车充电设施问题,公署指出2014年起电动私家车的数目激增,但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则未有显著增长。而运输署辖下24小时开放的公众停车场,其充电泊车位占整体泊车位数目的百分比为7.45%。此外,由政府产业署管理,为部分政府雇员提供工作地点泊车位的停车场,其充电泊车位数目的百分比亦只有15.79%。而提供公营及资助房屋的房委会及房协,其辖下停车场设有充电设施的车位数目仍然偏低。房委会辖下的161个停车场中,只有28个设有充电设施。整体而言,政府停车场中,设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数目仍然偏低。当局现时亦没有为现有楼宇设定装设充电设施的长远或可达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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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引述政府指,公众停车场的充电设施之使用率仍属偏低,因而认为没有逼切性增加充电泊车位的数目,但公署认为这可能与泊车位经常被非电动车占用有关,认为数据未必完全反映真实需求,其使用量或被低估。赵慧贤以荃湾停车场为例,充电泊车位通常设于接近停车场出入口位置或邻近行人通道的楼层,部分非电动车的车主或贪方便使用这些位置。她建议当局考虑在非出入口位置加装充电设施,先避免部分车主因便占位,停车场管理人员亦应了解使用泊位的车种是否须要充电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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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又指,在推动现有私人楼宇增建充电设施方面,政府现时只是发信鼓励私人大厦业主,以及提供技术指引。由于这并不涉及法例上的要求,也缺乏经济诱因,加上往往会涉及土地契约或大厦公契条款等法律问题,现有私人楼宇的业主普遍没甚意欲或决心去设置充电设施。当局显然低估了私人楼宇停车场在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时所遇到的阻力。政府府有必要探讨其他方式,以鼓励现有楼宇安装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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