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新城控股(SH.601155)收到上交所《關於對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覈問詢函》。要求其從利潤情況、資金往來情況、現金流與貨幣資金、房地產開發業務等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信息。

  問詢函指出2018年度新城控股的利潤構成中,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財務報表範圍變動的投資收益佔比較大。

  同時較高的資本化利息支出比重、較低的預期信用損失率和新會計準則的採用,也是公司利潤同比增長的主要原因,要求新城控股還需披露相關事項予以補充。

  此外,新城控股與關聯方、合作方的應收應付款項增長較快且金額較大。請新城控股從較高的借款利率、交易的必要性、資金回收風險、與交易對方的關聯關係等方面披露相關事項予以補充。

  公告還顯示,報告期內,新城控股貨幣資金餘額較高且增長較快,但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同樣增幅較大,與此同時公司報告期內現金流較爲緊張。請公司補充披露各細分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現金流情況,以及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現金流緊張的主要原因。

  上交所要求,公司於2019年4月3日披露問詢函,並於2019年4月19日之前,回覆上述事項並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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