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上班久了,看到的很多都是沒有行動能力的老人,我覺得那樣活著真的很痛苦吧,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我能平平安安的活到70歲,不生大病,我想差不多可以去死了,65退休,花5年時間週遊世界,不要等到自己走不動路的時候後悔!


應該合法化,我希望我照料不動了我兒子的時候,讓我和他一起安樂死,我們不想過生不如死的生活,現在娃小還有能力照顧他,等7老80了,或者我也生了重大疾病了,自我都照顧不動了,我們就一起死去。不想他衣衫襤褸,受盡他人虐待,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條件極其嚴格的合法化,可以選擇有尊嚴的死是一種仁慈


不應該。民眾的科學素養和對生命的尊重,根本沒有達到那個水平。


謝謝邀請。

我覺得應該。我見過無葯可醫苟延殘喘的痛苦,那種眼睜睜看著別人痛苦的感受我不想體會第二次了。何況那些痛在身上的人們呢?如果註定短時間內就會離開,那麼安樂死也許是最好的一種辦法。


不應該,因為沒有嚴格的程序,判定安樂死屬於本人自由選擇下的自願行為。會有很多人,因為貧困,無人贍養,無法承擔醫療費用,無法承受子女白眼,悲哀的選擇安樂死。 目前國情,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安樂死,這麼高級的概念,還是不要合法化了。 七十歲以上老人,自己找地方等餓死的日子,想想就恐怖。 現在貧困地區,有病放棄治療或者消極保守治療的,不在少數。 老有所養,幼有所依,社會大同,是美麗的中國夢。 過了這個階段,再做下個階段的夢吧。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