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搞學生呢!

波多黎各有中學女教師兩年前奪走一名14歲男學生的童貞,上月被重判囚10年兼出獄後要被監管長達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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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來自波多黎各的柯托佛蕾絲(Yaira Tanies Cotto-Flores),於聖羅倫索市一間中學擔任英文科老師。柯托佛蕾絲被指於2016年3月,帶班上一名14歲男同學吃飯,飯後更以贈送禮物為由,誘騙少年到酒店開房並與其發生性行為。她事後贈送祛痘霜及手錶,更多次發送自己的艷照予少年,少年將照片與友人分享,事件才因而曝光,少年父母隨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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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作供時表示,那次性行為是他的「第一次」,他更指出老師當時更教他如何戴上安全套。柯托佛蕾絲在連續9天的庭訊後認罪,陪審團聽完了整宗性侵事件的始末,法官以「蓄意引誘未成年人發生犯罪性行為」判處她入獄10年,並在服刑期滿後接受8年的「監督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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