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1:情境是這樣的:新加坡女歌手蔡健雅,多次被指抄襲(確實有實錘,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她拒不承認,並且發文表示自己並不是抄襲,只是創作中偶然的巧合。據查她大約有六首作品涉嫌抄襲,但是其他作品確為原創,並且很有才華。

舉例2:演員翟天臨,演技有目共睹。但因為學術不端身陷醜聞。

舉例3:吳秀波事件

舉例4:柯震東吸毒後近期又開始演戲

舉例5:林丹出軌後現在依然能看到他的廣告

舉例……

提問1:是否應該因為蔡健雅抄襲和翟天臨學術不端、吳秀波出軌並將小三送入監獄……所以完全抵制污點公眾人物?

提問2:你認為公眾人物的品德和才華可以分開嗎?如果可以,分開到什麼程度?

提問3:他們在犯錯後是否可以被原諒?

提問4:我們應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這些污點公眾人物?

近期一直很糾結這個問題。一棍子打死是否真的好?但是不嚴加抵制是否又不利於社會風氣?


謝 @Vilin 邀。

個人認為需要分情況討論。

畢竟公眾人物有很多種,犯的事兒也分很多種,以下我針對這兩個變數分幾種情況進行討論。

1、文藝界的公眾人物,包括各類影視娛樂行業從業者。犯的事兒嚴重到觸犯法律,判進去了,服完刑剛出來。如果認罪態度良好,悔過態度端正,個人認為是可以原諒的,不能歧視刑滿釋放人員啊。但是還要看他之後的行為,畢竟論跡不論心,態度怎麼樣還是得行動來體現,之後不再犯就沒事兒。

2、文藝界的公眾人物,犯的事兒挺嚴重的,但是沒觸犯法律,只是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大家普遍都覺得這事兒他幹得真不叫個人事兒,個人認為與他的作品是無關的。我會不喜歡他這個人,但如果作品好我仍然會去看,最多看完了說一句「這人真不是個玩意兒」。

3、非文藝界的公眾人物,如教育界、政界等等,犯的事兒嚴重到觸犯法律,判進去了,服完刑剛進來。那麼是不是影響個人前途還得參照各個不同行業的行業規範,像從政的話對於是否有犯罪記錄肯定是有規定的。

總結來說,個人是不贊同一棍子打死的,但是畢竟考慮到公眾人物所可能帶有的相對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各個不同行業以其不同的社會屬性可以制定不同的行業規範,對於這樣的人物有個什麼處理辦法通過行業內部協會式的規範予以規制和調整。至於我們行業外的普通羣眾,那完全就是你自己的事兒,你覺得這人你接受不了,那就別看別聽,批評他錯誤的行為,也犯不上可著勁兒地罵這個人怎麼怎麼不是個東西。


當然不可以啊

公眾人物和普通人的區別就在與公眾人物有很強的社會影響力,題中列舉的柯震東、翟天臨一類明星演員的粉絲有很大部分的未成年人,甚至是初中生小學生,這部分粉絲羣體對事情認知很不全面,而偶像會極大程度影響到這些未成年粉絲的三觀、處世方式。那種品行不端的偶像會給三觀尚未成型的粉絲很大不良影響

有什麼樣的偶像就有什麼樣的粉絲嘛

翟天臨道歉信下的真實粉絲評論

「哥哥沖鴨」??

「所有的事情沒有對與錯」??

最後用一個我認為很中肯的評論結尾

「人品是人品,業務能力是業務能力」

贊我一下嘛,顯得我很紅的樣子


大家好,我是提出這個問題的題主。

也一直在思考這幾個問題。


首先補充問題:

比如抄襲的歌手蔡健雅,她著名的抄襲作品《紅色高跟鞋》很火,很好聽,但是這是一首抄襲作品。

我的朋友們對此有幾個態度:

1.這個歌手人品不行,抄襲屢教不改,應該被完全封殺;

2.我知道這個歌手人品不行,但是她自己的原創作品很好聽,我不聽抄襲的那些歌,聽她清白的那些歌就好了。《紅色高跟鞋》抄襲了,不影響我欣賞她原創的《自由落體》;

3.作品是無罪的,抄襲的是人,我們憑什麼不能欣賞《紅色高跟鞋》呢?這個作品好,能打動我,我就欣賞它;

4.就算她抄襲了,但是很好聽啊,比原來那樂隊寫得還好呢,我怎麼就不能喜歡?我不付錢給她,不宣傳這個歌,盡量不讓她賺取商業利益就好了


我不去評價以上幾種態度的「高下」和「正確與否」。我想知道大家怎麼看?

這裡提供幾個我最近的想法,歡迎討論,因為我也還沒完全想懂。

1.

我看來這是道德標尺不同。

因為我們有不同的道德標尺,才引發這麼多討論。

但轉念一想,每個人心中的道德律都是不一樣的。康德說的頭頂的天空和腳下的道德律,對我們每個人都不同。北京的霧霾天空(誤)和昆明清朗的天空就不一樣,我們也沒法要求大家心中有一個相同的道德標尺。

總的來說,社會多元化了,我很支持。但這個道德標尺真複雜,我們能有個統一的認識嗎?我想沒有。法律可能是最廣泛被認可的「道德標尺」,但是法律之外呢?

2.身份的複雜性

今天又和朋友討論到這個問題,我這個朋友是個電影圈的人。她說:「藝術本身就是超越道德的」,她認為身為藝術家去做這些事情無可厚非,但是身為公眾人物又不一樣,公眾人物要背負社會責任。

我說是啊,就是因為身份的複雜性才麻煩。

可以說藝術家吸毒是在創作了,身為藝術家可以被包容;但這玩意兒違法,所以身為公民和公眾人物,這人不該被包容。

真矛盾,真複雜。

3.羣體和個人

是一位北大的學姐提出的。她說:「當你面對一個污點藝人的羣體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們理應被封殺;但當你具象到某一個人身上,你就會覺得他其實也有很多優秀的地方,這麼被封殺多可惜」

我一想,還真是這麼個理兒。至於這個理叫什麼道理,我估計已經有前人給它命名過了。

4.作品和人

這個矛盾還是來源於我剛才列舉的那幾個面對蔡健雅的不同態度。我期待大家對此發表點看法呀。

以上,是我近期和朋友討論+自己總結的一些心得記錄,勉強算是拋磚引玉吧?謝謝回答這個問題的每一個人,我感到自己真的在進步。


品德和才華是可以分開的。

但只有品德很差的人才不介意別人品德有問題。

所以如果你身邊有人支持一個品德差的人,並說:品德差又怎麼了?人家啥啥啥好呀。

那麼勸你離他遠點兒


我不在意你出軌和家暴,人都會有情緒不好的時候,但你這個可能嚴重了點;

我也不在意你拋棄你的孩子,但如果是我,我一定不會拋棄我的孩子,我很愛他們。

我不在意你抄襲別人的歌,你那些歌我本來就不喜歡聽。我也不在意你抄襲論文、學術造假,我知道你們本身就很多假,只是你被爆出來了而已。

我喜歡你的那些畫,才華橫溢;我喜歡你的產品,它們實在是非常好用;我喜歡你那些角色和你的演技。而且我還是會臨摹你的畫,買你們公司的產品、看你的片子,因為真的很棒。

但你也會受到法律制裁,這很好,你做了不該做的事。那些被你虧欠的、傷害的人應該得到公平、正義和補償,你也會受到應有的懲罰。我會享受你為世界帶來的美好,你的私德跟我沒關係,所以只要你能受到法律制裁,世界就依然是美好的。人類依然在法律體系下井然有序地、安全地生活著。或許你可以考慮在監獄裡思考一下還能為世界帶來什麼樣的美好?

至於那些動不動「一棍子打死你的人」,我認為他們只是蠢而已,又或許一小部分是因為壞?


這事不分人的

往高了說:顧城 詩人 殺妻

往低了說:皮幾萬 頂級流量歌星 吸毒喫餃子

學術造假、抄襲、吸毒、殺人等等都不能說只是私德,已經觸犯法律了。

法律代表著人要保持的最低的道德標準,他走過線了,到了那一步犯了法,說明他連最保持低線的道德標準都做不到。

公眾人物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也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做什麼都會產生很大影響,所以他好的時候會很好,大家都會讚美他。壞的時候會很壞,大家都會厭恨他。

有的人瘋了似的想出名,有的名人已經瘋了,或者自殺了、隱退了等等。

已經黑了的請保持低調,逐漸淡出公眾視野,那不然會一直挨罵。

還有粉絲千萬別跳出來洗白,只會為他招罵。


這個問題我從凱文史派西出事的時候就開始思考了 14年看了凱文史派西的電影后很欣賞他的演技 後來又看了他好多電影 看了他上的節目 覺得他唱歌也好聽 模仿能力也很強 也瞭解了他拿過奧斯卡影帝 奧斯卡最佳男配角 託尼獎最佳男配角等 覺得他是演技很好很有才華的人 之前知道他可能是gay但也不覺得有什麼 後來就爆出他性侵的事了......當時還是挺喫驚的 希望事情是假的 但是因為他經常演反派倒是沒有那種立人設人設崩塌的感覺......

回到答主的提問上 1:他們做了錯事他們的行為應該抵制 2:就凱文史派西來說 我承認他品德不好 但依然覺得他演技好 3:不可以被原諒 但是好演員我會發自內心的覺的可惜 像失去了一件很喜歡的東西那種感覺 4:態度就是別人指出他品德上確實存在的問題不反對 做出的處罰也支持 但是不要因此否定他優秀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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