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是常態不需要有什麼驅動。相對論揭示了能量和質量本質相同,只是宏觀不同,也可以相互轉化。當物質中能量高速聚集,能量不能快速轉化成質量,就只能以能量的形式存在,通常向外輻射電磁波。光就產生了。光的靜質量為零,它想要存在也必須以這個速運動。光速是一個能"無中生有"的運動速度。是物質以能量形式運動的必要條件。能量是質量最小最細微的存在方式,光則是能量最小最細微的存在方式。一切想要超越光速的物體都要先擁有比靜止的光更小的質量,也就是為負。那麼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這也是光速不可超越的原因。

所以驅動光的是能量!


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可以說是諾獎級的問題,如果可以完美的解釋這個問題,諾獎是跑不了的!

我不是物理專業的,對此了解不深,但是據我了解目前應該沒有人能解釋,合理解釋這個現象!光,甚至電磁波,為什麼在真空中以光速傳播!

個人認為,光或電磁波,應該就是某種微小的粒子,而不是普遍認為的波或波粒二象性。粒子在產生的時候,需要能量,能量的高低,決定了這些粒子的初速度。而這些初速度,跟發射粒子的原物體的運動狀態關係不大!

例如現在,太陽在銀河系中,被牽引著做向某個方向運動,太陽也牽引著地球,在做橢圓運動,我們在地球上發射火箭,要飛出地球或太陽,必須達到或超過既定的宇宙速度,才能飛出去,否則只能掉回來!這跟地球是否運動無關!

光粒子也應該是同樣的現象!達到一定的速度,才能飛出發光源,跟光源運動與否無關。這樣的光粒子具備一定的初速度,在真空中幾無消耗,所以保持勻速前進!


光是波,波有位移嗎,光是高頻電磁波,震源是電子,當然是振動的電子驅動的。那為什麼不去研究介質和質點?場物質是物質,卻沒有質量,那場物質不是也要光速運動?場物質和光子有什麼不同?

光子是電子到場物質之間大小不一定粒子,介質就是場物質,光是不同大小粒子振動產生的無數條不同的電磁波。

光不是射流!因為把他當成射流,所以光子成了永動機不說,不能停不能慢。那它被電子吸收以後是圍著電子光速轉還是成了電子的一部分,電子那點速度,怎麼加速出一個光速的光子呢?哎。光量子神學。。。。。


基礎物質受外部能量激發會產生一系列電磁波,光是某一頻段的電磁波。如電子受熱到一定程度後就會發光,這說明光子是電子的組成部分。光子在電子里波動的速度就是光速,因外部能量激發從電子里逃逸出來還是光速。只不過沒有繞電子波動而沿直線運動罷了。所以光的速度是基礎物質的基本屬性之一。不需要什麼驅動。


靜止質量為零的物體必須以光速運動,這是宇宙的基本性質。光的靜止質量為零,所以必須以光速運動。

設,光的靜止質量為m0,運動質量為m,其能量為E

則有E=mc^2,由於m=m0/[1-(v/c)^2]^1/2

故有E=m0c^2/[1-(v/c)^2]^1/2

由於光具有能量,故E不為零,而m0為零c不為零,所以必然是[1-(v/c)^2]^1/2=0

即(v/c)^2=1就是v/c=1

所以v=c,光必須以光速運動


光速是空間的性質決定的。光的傳播實際是波動性及波動所含能量的傳播,沒有粒子被真正射出去。就像聲波或水波的傳播一樣,空氣或水分子只是在原地振動了一下,聲音或水波就已傳遞很遠了。光的傳播實質是空間振動的接力。速度是由空間的性質也就是接力的反應速度決定的。


謝謝邀請。

本人認為 不能將光速和通常的「速度」概念混淆起來。通常的速度,是指有靜止質量的物體在空間位置的變化值與時間值的比率,即: 速度=空間位置變化值/時間值。但光(電磁波)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物體,並不具有靜止質量。所以光速並不適用以上速度概念,自然也不能照搬與速度相關的加速度概念。

基於上述理由,本人認為應該對光速重新定義。


物體運動是慣性,光速也不需要驅動。你要問的應該是發出光子時,光子是如何加速的?發出光子過程通常是帶電粒子能量躍遷過程,在現在技術條件下測不出經歷的時間,光子是瞬間發射的 ,一產生就以光速飛行,宏觀看電磁場以光速傳播。


宇宙各星系;多種異物質;

限度能場力,互益光通速。

您邀解問題前,我簡慨分光類:

無能對外有光;微弱丁點之光;

燃燒放熱的光;恆星衛隕粒光;

光源發出之後,空間質能差場,

光度場況距離,時間看到速據,

真空會有超導;互益適境光速;

有時跟本不輸;也對反應激亮;

個人存認推出,請予參考謝啦。


我只能說,這個提問和問題很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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