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貢贖人》源自於《呂氏春秋》中的記載: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貢自己墊錢從別的諸侯國贖回淪落為奴的魯國人,而且不找國家報銷這筆贖金,本以為會得到孔子的表揚,誰知竟遭到孔子的埋怨和批評,而且批評的如此在理。聖人就是聖人,看問題看的如此全面、長遠且務實!是呀,子貢自墊財物做好事,本來是一件善事、好事,應該被樹為道德典範的,但是子貢在不知不覺時卻無形中抬高了「救人」的道德標杆,子貢有這個經濟實力去完成這個善舉,但是其他的普羅大眾卻不一定有這個承受能力,有心無力,只能望而卻步了。因為有了子貢救人不肯收贖金的先例,有了這樣高不可攀的榜樣,再遇到類似情況時,別人就左右為難了,救還是不救?救了人,如果領取贖金,因為有子貢榜樣在會被別人鄙視,但是如果不領取贖金,可能自己又承擔不了這個經濟壓力。最後為了避免與榜樣比較的尷尬局面,只好見死不救了。長此以往,因為榜樣的高不可攀,大家的善心慢慢的就會歸於平淡、麻木。子貢的本意、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因為打破了規則,可能會導致大家以後的不作為,這就違背當初魯國立此法的初衷了。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委實不少,因為缺乏長遠,全局的眼光,很多事的結果與我們的初心都大相徑庭了。一些家長為了孩子成長中少走彎路,對孩子大包大攬,大到升學就業,小到穿衣喫飯,都越俎代庖了。家長抱著的初心是好的,本意是愛孩子、希望孩子過得好,但是事與願違,過度包辦長大的孩子很多要麼過度依賴別人,要麼高分低能,要麼叛逆墮落,根本沒有成長為家長所期望的那樣幸福、成功。  反思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是不是也有一些是有違初衷的呢?想到自己對家庭做出的很多的「自我犧牲」其實是變相的剝奪了家人的責任了。自己的本意是出於愛,可是從長遠來看,很多的「自我犧牲」一方面限制了自我發展,另一方面也阻止了家人心智的成熟。工作中又何嘗不是這樣呢?今年放暑假前接到一個培訓通知,領導問我假期能不能參加培訓,想安排我和另外一個同事一起去。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一方面我覺得培訓有助於我的個人成長,另一方面也是工作安排的需要。同事卻面有難色的悄聲問我:「可以不去嗎?假期要看孩子呀。」現在想一想,我的滿口答應是不是給同事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呀?因為我的決定無形中會影響到同事的決定。也許,我不應該那麼快做決定的,因為這種培訓每年都有機會,有時候是安排在上班時間開班的,何必要犧牲休息時間和假期看孩子的時間去參加呢?  任何時候面對發生的事情,你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是沒有對錯之分的,但是不同的選擇需要承擔的結果是不一樣的,造成的影響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在做選擇時,請你不忘初心,想的更長遠、更全面一些,在任何時候都不要背離你「初心」的方向,方能做出最恰當的選擇,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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