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們不站隊,不罵人,也不去被動地等待事件反轉,我們談談問題與真正理性的解決方式。

對作惡者和助虐者口誅筆伐,對受傷者支援、同情,愛憎宣洩,人之常理。那麼,在輿論一致聲討、譴責完劉鑫之後,冷靜下來,回歸到兇嫌本身——陳世峯會被處死嗎?

專業人士分析說,有一個很關鍵的點在於陳世峯有沒有作案動機,是否預謀這場兇殺案。

陳世峯方立馬放出消息:沒有預謀殺人,殺害江歌的刀是江歌隨身攜帶在身上的!

而從日本的法律上看,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但卻是是一個死刑判決率和死刑覈准率極低的國家。二戰以來,日本法院只做出過16次死刑判決!在故意殺人罪和強盜殺人罪的審理中,罪犯的年齡、動機,有無前科和被害人數以及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量刑的重要基準。

1.

那陳世峯在這些基準上達到被處死刑的條件了嗎?

可以先參考一下在日本,比陳世峯更變態、更惡劣的案件:

日本「光市母子被殺案」裏,一對母女在自己家中被殺,年輕的母親不僅被殺,還被屍奸,被殺害的小女孩年金11個月。之後警方鎖定年僅18歲的兇犯福田孝行,在開庭審理時,福田說了一句「真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原諒的事」,法官便認為其有真心悔改之意,一審判其無期,再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這裡的「無期」其實也就相當於七八年而已。

與江歌母親一樣,被害人家屬本村洋心痛萬分,提出了上訴,在案件的二審裏,福田的律師團表示,福田姦殺被害人,是因為求取母愛,射精到被害人體內是在履行一種儀式。他勒殺幼女,是想在嬰兒脖子上綁一個蝴蝶結,防止她哭泣,也不是存心殺害的。

這種反智商的言論竟被法官採取、相信了,二審的結果依然維持無期,直到福田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惡人獲勝,七八年後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

內容曝光後,經過很多年的波折,福田才被判死刑,但至今未被執行。20多年過去,依然活的好好的。

而另一起「阿部定事件」也讓人匪夷所思。阿部定割下了情人的生殖器並勒死了他,在對警察供訴罪行的時候,阿部定說,這麼做是為了不讓別的女人碰自己的情人。在審判時,一位教授鑒定阿部定有「淫亂症」,殺人是因為癡情。最後她被判6年有期徒刑,後因舉國特赦,才5年就被放出來了,還在警方的幫助下改名換姓,開始新生活。

最被人熟知的日本「黑寡婦蜘蛛女」木島佳苗,通過相親網站,騙取單身男子大量金錢並殺死他們,被捕入獄後通過博客分享監獄生活,成為一名網紅,俘獲了眾多男粉絲,在監獄裡結過兩次婚,甚至還有專屬的夫妻生活時間,日子過的風生水起。

2.

那麼,在如此嚴峻的形勢下,江歌媽媽都做了些什麼行動呢?

不容否認,江歌媽媽的確很聰明,也是一個並不甘願默默忍受的懦弱女子。

這位單親媽媽唯一的女兒在異國他鄉被人殺死了,她悲痛!難過!她這輩子唯一的依賴離她而去,那她接下來的餘生還有什麼意義?

所以,江歌媽媽江秀蓮的下半生只剩下一件事:報仇!讓所有直接或間接害死自己女兒的人受到最嚴重的懲罰,最好他們都跟江歌一起陪葬,哪怕是活著,也不能過好這一生!

首先,江秋蓮在微信和微博上發布文章《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曝光了劉鑫及其父母親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私人信息,平時只有兩三千閱讀量的微信號「江歌媽媽」上,這篇閱讀量達到4萬多,微博閱讀則超3千萬。

這篇引起爭議的微博文章因為劉鑫的投訴而被禁,但江秋蓮並未止步,她每天持續發布類似的、充滿情緒的信息:「說我精神不正常也好,說我神經病也好,我知道我早晚會有那個下場。唯一支撐我的就是給江歌討公道的信念,如果連這個支撐都沒有的話,我早就活不下去了。」

接著,江秀蓮發起簽名眾籌,資金用於「為被害獨女討公道,單親媽媽眾籌赴日」,那時她的賬戶只剩下一兩萬,律師費用還未支付。最終13272人為她籌得30萬餘。並在開庭之前,再次發起「請求判決陳世峯死刑簽名活動」。30個小時就獲得了18萬網友的簽字。

驚動媒體後,在「局面」媒體的促成下,江秀蓮和劉鑫見面,在劉鑫的道歉聲中,江秀蓮逐個細節追問,將近十個月的積怨噴湧而出,情緒崩潰,嚎啕大哭。

這一系列的行為成功攪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網路聲討,輿論全力表態支持這位失去女兒的可憐母親。她的理性與智商,一般普通女人不可及。自媒體大V咪蒙率先站隊,辱罵劉鑫後,除了號召千萬粉絲簽名,還幫忙聯繫國內外律師,為江秀蓮提供法律援助。

此時此刻的江歌媽媽,背後有舉國的民意支撐,一聲號召,便有億萬人民為她出頭。那麼,都可以操縱輿論與民意了,江歌媽媽的目的達到了嗎?她利用這股強大的力量又做了些什麼?

日本一位教授公開稱:「現代社會,行使法律的應該是司法系統,而不是人情跟輿論。」「我有權利投票決定國家的領導人,但是沒有權利投票決定人的生死。」而日本的很多年輕人,大多表示理解江歌媽媽,卻並不支持她的簽名徵集活動,認為這會影響司法。

現在的江歌媽媽,沒有懺悔、檢討自己在教育孩子應對危險上的失職,沒有號召大家引以為戒,把自己的失敗當做一個教材,讓更多準備讓孩子出國留學的家長引起重視,卻在號召大家為自己的悲痛站隊,藉助輿論去報復,將一切令自己不滿的人與事一網打盡。哭泣著強調兇手給自己道歉,卻不是給江歌道歉。

我們從不指責一位女母親的艱難處境,也不去批判她做法的對與錯,只是,江秀蓮這些行為,確實是暴露出小格局的狹隘自我,對所有事情的推動,都於事無補。

3.

那麼,如果號召網友與媒體和自己一起痛苦,讓輿論與自己一起抱怨社會與人心不是最佳的處理方式,那應該怎麼辦?

美國一名叫帕蒂·威特琳的母親,她11歲的兒子雅各布在騎自行車的時候被人擄走了。警方進行了大規模的搜查,事件爆出後被廣泛關注,當地企業募集資金懸賞線索,不知名的好心人拿出10萬美元作為獎賞。

帕蒂·威特琳並不只是一名心碎的母親,她的一生都在為此事努力奔波,試圖以這起親身經歷的案件在社會範圍內樹立起最積極的意義。

雅各布失蹤的4個月後,她建立了非營利組織雅各布·威特琳基金會,致力於兒童安全教育。這位母親利用自己的力量和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影響力呼籲為性犯罪者登記制度立法,要求美國國會和司法部為立法的疏忽負責。甚至兩度參選美國眾議院議員。還擔任過美國國家失蹤和受剝削兒童中心主席,成為美國保護兒童領域的先鋒人物。

帕蒂·威特琳長期的付出製造了一個時代的影響力。她兒子雅各布的消失影響了一代家庭,開啟了美國關於兒童性虐待和綁架的新討論。雅各布遭綁架5年後,美國頒布了《雅各布·威特琳侵害兒童和性暴力罪犯登記法令》,這是美國在聯邦層面上第一次立法確立性暴力犯罪者登記制度。讓每一個家庭通過登記的罪犯信息樹立更為具體的防範意識。

20多年後,這起案件讓當時的以為網路意見領袖喬伊·貝克產生了興趣。她通過一系列的努力幫助找到了27年前劫持、性侵併殺害了雅各布的真兇。而這幾十年來,人們從來沒有忘記那個消失的雅各布,作為母親,帕蒂·威特琳所成立的基金會為近8萬個有類似遭遇的家庭提供了幫助。而最大的勝利是:雅各布遇難後,從1990年到2013年,美國兒童性侵案件的數量已經下降了64%。雅各布·威特琳就像家庭、社會、受害者、立法和司法的縮影,發揮了一切力量使一場漫長和艱難的較量,邁向正義獲勝的終點。

和帕蒂·威特琳一樣,美國著名的「梅根法」也是在一對受傷夫妻的努力下得以形成。1994年7月29日,新澤西漢密爾頓的7歲女孩梅根·康卡在家門口玩耍時,被鄰居傑西·蒂曼德誇斯邀請到家中去看「小狗」。蒂曼德誇斯殘忍地性侵併殺害了梅根·康卡。案件很快告破,但令人喫驚的是,蒂曼德誇斯曾兩度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刑。康卡夫婦在絕望痛苦之後,和他們的支持者開始呼籲實施更為嚴格的性犯罪者登記制度。

梅根·康卡失蹤僅89天後,新澤西州長就簽署了美國第一個「梅根法」——《犯罪登記與社區公告法》。康卡夫婦不停奔走,發表演說,美國政府以前所未有的立法頻率出臺了數個與兒童性侵相關的法案。兩年後,柯林頓就簽署了聯邦「梅根法」。眾多兒童性侵研究專家開始探索預防性侵的最佳模式,每個家庭都或多或少地開始重視子女的安全問題。

和帕蒂·威特琳一樣,康卡夫婦都從社會與立法漏洞層面出發,將案件本身上升到全民的動員。在悲痛過後,他們看到了後來者與無數和自己處境相似的家庭,他們利用自身的影響力所製造的積極社會效益是無法衡量的。

可這不正是典型社會事件的里程碑意義嗎?

需要我們去漫長鬥爭的,不是某個單獨的個體,而是長久卻不自知的不公與黑暗。

而江歌媽媽,痛哭之後,利用支持報仇之後,全民議論之後,帶給已逝者江歌的安慰又有多少?狂歡消逝,只剩下被遺忘的悔恨與悲劇。

(本文圖片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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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丨大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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