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我國檢察機關有權對違反刑法且預計刑期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給予法律懲罰。但倘若在境外已經懲罰過,則應給予減輕或免除處罰。

根據現實。20年後我國檢察院幾乎沒有任何這一起案件的證據,起訴陳世峯也就是極小概率的一件事。綜上20年後他回國應該沒啥事。

真有事他也不會回國.......


雖然他回國後不會被刑法審判的可能很大。但我還是希望他付出代價


還能再判刑?那我覺得他肯定不會回中國了


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可以自行試試搜陳世峯的信息。能得到的東西少的可憐。他的家庭到底是啥家庭就不得而知了。

當時陳世峯在庭上說過,怕家裡支撐不起來這麼多的錢給家裡添加負擔,所以選擇痛下下殺手。但後來的結果發現,他父母不僅請了強大的律師團來逃脫罪名。還有能力讓互聯網上相關的信息變消失。

關於劉鑫,被扒的人人皆知,改個名也立馬會被知道,陳這個人的家庭就很神祕了。至今為止這麼大能耐的家庭,到底父母是做什麼的,至今都是個謎。

查閱了相關資料。中國可以在20年後再次對陳世峯進行審判。但是基本上歷史沒有這樣的再次審判的案例。會不會做這事也是個問題。另外一點就是我上邊所述,家庭背景。自己懂就行了。何必明說呢。


等陳世峯20年出獄,世間的人早就把他給忘了。中國也一定不可能再判他刑。江歌母親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回國再立案判他刑,技術上很困難。


謝謝邀請!

根據中國法律,在國外被判刑執行的中國人,刑滿後回國,可以再申請審判。但已經在國外執行了,所以刑事審判會減免已執行的部分,看實際的案例而定,有可能會再增加執行。但回國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因為中日之間沒有引渡條例,所以不能由國內全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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