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懦弱且自私的,到那個時候敢開門的人又有幾個,其實我們並沒有立場去譴責劉鑫關掉了江歌的生命之門。

然而一開始江歌讓劉鑫報警,劉鑫卻因為自己住在江歌的出租屋裡違法,拒不報警,江歌在外面和劉鑫的前男友殊死搏鬥的時候,劉鑫那整整十刀的時間都在幹嘛?

而江歌逝世後的那294天都在幹嘛,曬包包,曬自己的幸福生活?她沒有一點點的內疚,在江歌的母親迫於無奈說出了劉鑫的名字,希望找到自己女兒的好閨蜜瞭解始末,劉鑫還在威脅著那位老母親,威脅她若再在微博發就不開庭作證。更甚至她的父母還在侮辱江歌:江歌自己短命。

逝者已矣,江歌的母親也並不是想要逼死這個女孩子,只是這樣的所作所為,誰能過咽得下去?如果你的女兒在國外突然被好閨蜜的前男友捅死了,你會不會去找那個女孩子瞭解情況,劉鑫是當事人啊,江歌是為了她而死的啊。

可能江歌並不後悔救了她,但江歌怎麼會允許她如此的踐踏她的母親!江歌啊,不是每個善良的人都會有好報的,這個社會其實黑暗不在少數,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願你在天堂安好。u

謝邀。

我是這麼理解的,為什麼兇手來到江歌家門口,目的是想見到劉鑫。為什麼江歌捱了那麼多刀,我猜測他是通過這種兇殘的方式逼劉鑫現身,過程中應該是喊話了,江歌肯定也喊了,不會不和屋內的劉鑫通氣。如果不是劉鑫執意躲了,江歌不會死。兇手是帶著刀來著,以兇手以前的所作所為來說,他是偏執的,他的目的就是複合。如果我是劉鑫,會跟他喊話答應他的要求,安撫他的情緒,說點軟話什麼的。拖延,並伺機報警。

無論如何,不會鬧到用好朋友的命去保全自己的那一步。

可能在那個時刻,誰都做不到充滿勇氣和理智,但努力主動解決、面對這個事情和主動選擇逃避是天壤之別。


第一步,最短時間打電話報警,說出時間地點和事件第二步,把我的朋友放進來(能放進來的話,不能直接看第三步)

第三步,自己出去,帶一定自衛工具,安撫住前男友的情緒。

(以上,均建立在我認為江歌是我的朋友,我有人性的前提下)
謝邀,安撫男朋友。讓他冷靜下來,要幹嘛都得認慫…我不想出事,也不能上朋友出事…平息後趕緊搬家
我會把姑娘讓給他,

雖然我想說,我會做報警之類的貌似正當的作法,但是在當時那種情況下,我不知道我會做什麼。但是之後的事情是絕對會像個人的。

這種問題還是邀請小姐姐回答比較好。

講真的,如果是我,危難關頭我也不知道咋做。因為我還沒真的遇到過這種事關生死的可怕局面。

我不知道如果我是劉鑫,當我的前男友提刀針對我的好朋友的時候我是害怕地逃跑還是冷靜地拿出工具對抗,因為我覺得亮出匕首到行兇可能也就幾秒鐘幾分鐘的事情,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我當時更多是懵逼的(當然真正的劉鑫咋想我就不得而知了,如果她提前預知有這種針對人身的危險另當別論。)懵逼過後更多的是害怕,我可能會一把拽過站在身前的江歌把她護在身後,因為這件事她本不應該被牽連進來。但是我也可能害怕地撒腿就跑!(我從不否認,我沒有這麼英雄,畢竟面對面硬鋼,我沒有把握,我害怕,不僅怕我死,也害怕兩人一起死。)

但是!我能保證的是以下幾件事:

1.我的事我自己承擔,我不會讓好心幫我出頭的好友一個人站在門外和前男友對質,而我卻先進門。2.面對危險,我可能會害怕會逃跑,但我絕對絕對不會關門!3.我會馬上報警4我不會為了自己而包庇兇手5.我會用餘生去好好對待江歌的家人,即便我知道這是我的罪,贖也贖不清,但是我還是會去做。6.至少不會因為害怕就推卸責任,不會因為害怕就撒謊,不會在死去的好友屍骨未寒之時,毫無歉疚得換髮型換頭像,似乎在慶幸,還好死的不是我! 當然,以上4.5.6都是後話了,如果我是劉鑫,在江歌早前提出報警的時候我就會報警,而不是因為怕自己可能被趕走,就令好友陷入危險!那麼,這些一切的一切或許都不會發生,三叔還是那個善良的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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