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暴力,家暴,性爱,性交,做爱,拉头发,瓶子,腿,卖淫,性工作者。(图/视觉中国)

▲台东一名郑姓男子酒后对患有中度智障的妇人性侵。(示意图/视觉中国)

记者黄苑瑜/台东报导

台东一名郑姓男子酒后性欲高涨,竟对结识多年、中度智障的妇人阿玲(化名)伸狼爪,诱骗她到住宅旁空地、逼迫坐大石头上暴力性侵得逞,完全不顾阿玲反抗。台东地院审理认为,阿玲前后说词不一,且外表并无明显异于常人,因此判郑男无罪。检方不满提抗告;花莲高分院审理结果大逆转,判郑男7年2月徒刑。

判决指出,2017年10月12日上午,郑男因酒后性欲高涨对已婚育有3子女、中度智障的阿玲性侵。阿玲到庭指称,郑男酒后把她从家里拉出来到住宅外的树下,接著就飙骂三字经、逼迫她坐在大石头上,无视她狂喊「不要」,仍强行性侵,「他的嘴巴好臭,都是酒的味道」。郑男完事后递了500元交差了事便骑车离去;阿满赶紧告诉好友,而好友则帮忙协助报案。

对此郑男矢口否认,辩称不晓得阿玲是中度智障,且是对方主动邀约问「要不要」。一审认为,阿玲外表看不出是中度智障者,除了性格较为木讷,另加上她前后说词不一、指述不同,且无其他补强证据,判郑男无罪;检方不服提上诉,二审认为有理撤销改判。

法官认为,郑男只为了满足自己性欲,不尊重他人的身体自主权,无视对方明示拒绝仍强行脱裤子,对患有中度智能障碍的阿玲暴力性侵,造成她身心严重伤害,且犯后态度不佳,迟未与阿玲达成和解,依对精神障碍之人犯强制性交罪,重判郑男7年2月徒刑。

★ 版权声明:图片为版权照片,由CFP视觉中国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CFP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违者必究!

【更多新闻】

想起国中好友遭霸凌!男大生键盘恐吓老师、同学家长…拒缓起诉:总要面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