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单位如何办理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补申报及更正申报

101年度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已截止收件,高雄国税局接到许多询问有关如何办理补申报及更正申报的电话,以下是对于比较常发生问题所作的说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指出:101年度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收件期限是102年1月31日,扣缴单位如果还未办理申报,扣缴义务人应检附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股利凭单的第1联、扣缴税额缴款书及申报书1份,向扣缴单位所属分局或稽征所办理补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后如果发现凭单内的所得人姓名、统一编号、所得年度、所得类别、给付金额、扣缴税额及申报书等填载错误时,应检附申请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更正明细表、更正前后凭单、更正前后申报书及证明文件,向所属分局或稽征所申请更正。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进一步说明,有些所得性质虽然相同,但给付对象不同,也会造成所得类别的不同,例如公司员工到医疗院所去作团体健康检查,再由公司统一付款并办理申报,此时,开立给该诊所扣缴凭单的类别是属于执行业务所得,但是,如果是属于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的医院,则该笔扣缴凭单的所得类别为其他所得,这是因为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医院非属个人执行业务者的缘故。此外,公司发给董监事的酬劳,如果董监事是个人,则所支付的酬劳属于薪资所得,但如果董监事是法人的话,支付给法人的董监事酬劳就属于其他所得。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对于各类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申报及更正如有疑义,欢迎拨打本局免付费电话0800-000-321洽询。【#116】
新闻稿提供单位:前镇稽征所 职称:税务员 姓名:郭三本
联络电话:7151511#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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