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日報

原標題: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 福建出臺爲基層減負26條措施


4月16日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發出

《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爲基層減負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共八大方面26條措施

先來看要點——

發給縣級以下的文件減少30%-50%


政策性文件原則上不超過10頁


一個省直部門單位原則上只保留1種簡報


2019年召開會議減少30%-50%


單項工作會議一般不超過半天


視頻會議一般不超過90分鐘


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態,不刻意搞傳達不過夜


省直各部門每年綜合性督查檢查考覈不超過1次


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覈事項減少50%以上


把幹部從微信工作羣、政務APP的“綁架”中解脫出來


大幅刪減與民生關聯度不高的測評指標


簡化對領導幹部一般性調研活動的宣傳報道


調查研究不得預先“踩點”


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


堅決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


落實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幹部職工體檢、帶薪休假等政策規定


對基層幹部特別是工作在困難艱苦地區和戰鬥在脫貧攻堅第一線的幹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給予傾斜


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及時宣傳推介幹實事、作風好的先進典型

……



文件全文


各設區市黨委,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省委各部、委、辦,省直各委、辦、廳、局、總公司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大學黨委:


爲了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爲基層減負的通知》(中辦發〔2019〕16號)要求,確保“基層減負年”取得明顯實效,經省委研究,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一、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


1、提升政治站位


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把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爲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記黨的宗旨,樹立正確政績觀,把精力用在“實打實”推進新時代新福建建設各項工作上。


2、嚴明政治紀律


切實增強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防止和糾正不用心、不務實、不盡力,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問題。


二、大力精簡文件簡報


3、大幅減少發文數量


2019年發給縣級以下的文件減少30%-50%。


對印發範圍較小可直接進行工作部署的,不再發文。


未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級議事協調機構和省直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或非成員單位印發佈置工作任務的文件。


4、切實減少層層發文


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文件,除有明確規定外,不再製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


各級各部門制定文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文件中明確不再層層配套發文。


5、嚴格規範發文程序


起草部門在向分管省領導送審文件稿時,不得直接請示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印發。


6、堅決壓縮文件篇幅


政策性文件原則上不超過10頁;


呈報上級的綜合報告、部署某領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過5000字,呈報上級的專項報告、部署專項工作或具體任務的文件一般不超過3000字。


7、大力整頓精簡簡報


一個省直部門單位原則上只保留1種簡報,從嚴控制非常設機構編髮簡報。


簡報編髮一般一個月不超過2期,一年總計不得超過24期;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內,參考資料和研究報告不超過5000字。


三、從嚴控制壓縮會議


8、大幅壓縮會議數量


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儘可能合併開會、套開會議、開視頻會,減少跑會時間,確保2019年召開的會議減少30%-50%。


省直各單位每年可召開1次年度工作例會。除年度工作例會、直接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或上級明確要求召開的會議,以及因應急任務確需召開的現場調度、指揮的會議外,原則上不再召開其他50人以上的全省性會議。


會議原則上下開一級,經批准直接開到縣級的視頻會議,市縣兩級可緊接着作工作部署,不再層層另行開會。


9、調整會議審批流程


省直各單位擬召開包括年度工作例會在內的50人以上全省性會議,均應提前15日按隸屬關係先分別報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審覈把關後,再按程序分別報省委、省政府審批。


10、切實提高會議質效


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


嚴格控制會議時間和參會人數,單項工作會議一般不超過半天。


視頻會議一般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參會,時間一般不超過90分鐘。


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態,不刻意搞傳達不過夜。


四、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覈


11、嚴格控制總量頻次


從省直機關做起,省直各部門每年綜合性督查檢查考覈不超過1次,確保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覈事項減少50%以上。


12、精簡考覈指標事項


除中央及省委和省政府統一部署和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覈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置以各地黨委和政府爲對象的督查檢查考覈項目不得自行要求將本部門本單位專項業務工作考覈納入幹部綜合考覈、績效考覈指標體系,不得要求考覈各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13、嚴格實行計劃管理


嚴格實行督查檢查考覈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


省、市、縣三級同類督查檢查考覈事項儘量結合一起進行,防止重複、層層加碼,影響基層正常工作。


14、解決過度留痕問題


糾正簡單將有沒有領導批示、開會發文、臺賬記錄、工作筆記以及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等作爲評價工作是否落實的問題。


反對“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把幹部從微信工作羣、政務APP的“綁架”中解脫出來。


15、規範城市創建考評


對涉及城市評選評比表彰的各類創建活動進行集中清理,同時大幅刪減與民生關聯度不高的測評指標。


五、改進調查研究


16、切實解決調研不實問題


提倡開展蹲點式、隨機性、暗訪式調研深入羣衆,解剖麻雀,現場辦公,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進一步提高調查研究的實效。


調查研究要輕車簡從,走深走實,不得預先“踩點”,不得設計“經典線路”,防止層層陪同、蜻蜓點水、走馬觀花。


17、減少宣傳報道


簡化對領導幹部一般性調研活動的宣傳報道。領導幹部開展暗訪活動事後不作宣傳報道。


六、完善問責工作機制



18、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


不能動輒籤“責任狀”,變相向地方和基層推卸責任。


19、堅持審慎問責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決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


確需問責的,要注意聽取被問責幹部本人的意見,確保事實清楚、全面客觀,主動糾錯情況要作爲考量問責輕重的依據。


20、正確對待被問責幹部


對幹部在幹事創業、改革創新、擔當作爲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要大膽容錯。


加強對被問責幹部的跟蹤瞭解,對影響期滿、切實改正、又表現好的幹部,符合有關條件的,該使用的要使用。


七、激勵幹部擔當作爲



21、錘鍊優良作風


大力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時倡導的“四下基層”“馬上就辦”等優良作風,引導廣大幹部自覺對標先進、見賢思齊,敢於擔當、善於作爲,真抓實幹、建功立業。


22、改進談話和函詢工作


把握談話函詢時機,嚴格控制知悉範圍,既指出幹部存在的問題和應負的責任,又幫助卸下思想包袱,體現組織上的人文關懷。


23、健全激勵保障機制


關心關愛基層幹部,落實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幹部職工體檢、帶薪休假等政策規定,對基層幹部特別是工作在困難艱苦地區和戰鬥在脫貧攻堅第一線的幹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給予傾斜。


八、壓緊壓實領導責任


24、建立專項工作機制


建立省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由省委辦公廳牽頭,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落實工作。


25、強化主體責任


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堅持以上率下,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確保“基層減負年”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誰發文、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從嚴把好文件、會議的數量關、規模關、規格關、質量關。


健全監督管理,定期通報各地各部門開會和發文情況。


加強跟蹤問效,每半年對文件和會議的質效進行評估,切實解決文山會海反彈回潮問題。


26、營造輿論氛圍


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及時宣傳推介幹實事、作風好的先進典型,進一步在全省營造擔當作爲、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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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東旭 付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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