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與奎屯的歷史淵源

烏蘇,古代曾爲蒙古族和碩特部落之領地,原名“庫爾喀拉烏蘇”,蒙古語“積雪之地的黑水”之意,早在西漢就已歸入祖國的版圖,後來唐、宋、元、明、清各朝均在這裏駐軍設防。

烏蘇城北地形似巨盆,蓮花池、九蓮泉碧波盪漾,草青水秀,鴨肥魚美。自清朝初年開始,就有一個繁華的古驛站坐落在這秀水之濱。東來西往的朝廷命官、商賈俠客見此地景色優美,頗具杭州西湖之神韻,就稱這裏爲邊塞之地的新“西湖”。據史料記載,林則徐當年發配伊犁時,路過西湖驛站歇腳喝茶,附近各族羣衆曾夾道相迎、揮淚相送。

民國二年定縣名爲烏蘇,系漢語稱謂。烏蘇爲“庫爾喀喇烏蘇”的簡稱。“庫爾喀喇烏蘇”系蒙古語。“庫爾”意爲雪,有庫爾河流經。“喀喇烏蘇”意爲黑河或清泉之河。又因清代曾在城北10千米的西湖設官衙,維吾爾語稱烏蘇爲“西湖”。

在西漢、三國時期爲車師之西境。唐顯慶二年(657年)後隸屬昆陵都護府,南宋屬西遼,元屬別失八里行尚書省,明屬瓦剌,明末清初爲蒙古準噶爾部遊牧地。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設官職率兵駐防此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設庫爾喀喇烏蘇辦事大臣,三十七年(1772年)修築慶綏城,仍名庫爾喀喇烏蘇,設領隊大臣,並設縣丞。

四十九年築新城於東北,而城仍舊稱,光緒十二年(1886年)置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隸迪化府。

民國二年(1913年)改爲烏蘇縣,屬鎮迪道。

民國六年(1917年)三月劃屬塔城道。後隸屬塔城行政區、塔城專區。

1950年8月,烏蘇縣根據上級指示改千戶長、百戶長制度爲區、鄉制,奎屯成爲烏蘇縣第二區第一鄉,下轄黃溝、塔什奎屯、喀拉蘇、店奎屯、開幹其等5個自然村。

1954年3月,烏蘇縣再次調整行政區劃;奎屯成爲第一區第一鄉。

1957年初,奎屯鄉、八十四戶鄉、九間樓鄉合併爲幸福鄉。

1958年7月,奎屯從烏蘇縣版圖析出,劃歸克拉瑪依市管轄。

烏蘇與奎屯的歷史淵源

“奎屯”是蒙古語“kuytun”的譯音,意爲“極冷”,始見於《元史》“奎騰”這個地名,此名源自奎屯河。相傳成吉思汗西征時,軍隊夜宿於此,正值寒冬,兵士口呼“奎屯”,因此得名。突厥語稱此地爲“喀拉蘇”意爲“黑水”,泉水之意。

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正式建立行省,天山南北的軍臺、營塘一律改爲驛站,專門從事軍政公義信息的傳遞;奎屯驛是其中之一。

民國2年(1913年),奎屯爲烏蘇縣屬地,稱奎屯莊(爲烏蘇縣九莊之一),其所轄區域是“東界四十里井子及雙石壘,西界奎屯河壩,南界南山,北界六十戶葦湖”。

民國34年(1945年),“三區”革命軍突破國民黨軍第三道防線,攻佔烏蘇、奎屯、獨山子一帶;“三區”革命臨時政府在烏蘇縣下設4個千戶長(哈語:門拜克),其中有奎屯千戶長(駐地在八十四戶轉彎湖),管轄奎屯、巴音溝、九間樓、皇宮、八十四戶等五個百戶長(哈語:玉茲拜克)。

民國37年(1948年)在奎屯設立保安派出所。

1957年3月,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師部由炮臺遷至奎屯。

1958年7月,奎屯從烏蘇縣版圖析出,劃歸克拉瑪依市管轄。

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撤銷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隨之撤銷,其農牧團場和工礦企業分別由所在地方管轄。

1975年8月29日,國務院批准奎屯成立縣級市,直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9月10日,奎屯市宣佈成立,由克拉瑪依市析出。同時,伊犁州黨政機關由伊寧市遷至奎屯市,奎屯市成爲伊犁州首府。

1978年7月,在原農七師奎屯地區場(廠)礦企業的基礎上成立伊犁州奎屯農墾局。

1979年10月,伊犁州黨政機關遷回伊寧市。之後,州黨委決定奎屯市和奎屯農墾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統一領導,分別覈算”的體制,雙方領導互相兼職。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982年4月在伊犁州奎屯農墾局基礎上恢復農七師;12月30日伊犁州黨委發出《關於奎屯市黨政機構單設的通知》:“現在兵團已經恢復,原奎屯農墾局已不存在,市、局領導互相兼任的領導職務,自然免除。”

烏蘇與奎屯的歷史淵源

1983年1月,奎屯市革命委員會改爲奎屯市人民政府,奎屯市與農七師體制分開,市委、市政府機構單設,直屬伊犁州管轄。

以上就是烏蘇與奎屯的歷史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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