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在呂不韋的時代,老百姓的文化程度可是很低的,尤其在秦國,讀書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商鞅推行愚民政策↑

公元前351年,伴隨著秦國喜遷新都——從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遷都到鹹陽,商鞅也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在秦國國內開始了第二次變法。

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統一思想,為此,商鞅下令焚燒《詩經》、《尚書》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藉此排除復古思想的幹擾。

早在公元前359年,作為商鞅變法的序曲——《墾草令》的頒布,已經體現出商鞅的愚民政策思路。 在《墾草令》中,商鞅特彆強調隔絕農民與知識的接觸,目的就是讓農民們世世代代,老老實實的耕地,讓他們心如止水,別沒事瞎想亂想。

↑《墾草令》的頒布,掀開了商鞅變法的序幕↑

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國內是重視教育,喜歡空談,鄙視農業生產;在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國內風氣為之一變,農業生產得到了空前的重視,浮誇和研究學問則成了不務正業,根本不是老百姓,尤其農民們應該乾的事。

到了呂不韋在秦國呼風喚雨的年代,已經距離商鞅變法過去了120多年,然而,儘管商鞅把秦國遺棄誅殺,他的變法卻被歷代秦王忠實的繼承保留了下來,也正因此,秦國在這一百多年的時間裡,變得空前強大,成為戰國首屈一指的軍事力量。

呂不韋等人,其實是享受了商鞅變法帶來的巨大福利與成果。 志得意滿的呂不韋,又開始嘚瑟了,他的野心是編寫一本書——這本書不是一般的書,而是囊括寰宇,包括天地萬物,古往今來所有的事理。

↑《呂氏春秋》是呂不韋的大手筆↑

公元前241年,即秦王政六年,時任秦國相國的呂不韋終於完成了這本書——《呂氏春秋》,該書確實做到了無所不包,它以極為開明的包容精神,收錄了先秦諸子百家的言論和思想。

它以道家黃老思想為主,兼收了儒家、名家、法家、墨家、農家和陰陽家等思想流派的學說,呂不韋也因此開宗立派,成了雜家的代表人物。 畢竟是商人出身,呂不韋的心胸和氣度真不是商鞅和李斯等人所能比的。

這本煌煌鉅著,全書共分十二紀、八覽、六論三大部分。 每篇又有一些子篇,十二紀按四季、十二月份排列,每一紀有紀首一篇和論文四篇,共五篇,十二紀共計六十子篇。全書計有子篇一百六十篇。共有二十餘萬言。

↑呂不韋思想開明,不愧是商人出身↑

這本書寫成之後,呂不韋深刻理解此書的價值——從此,億萬斯年,呂不韋同《呂氏春秋》一起,永載史冊,他此時內心的豪邁,頗像一千多年後,法國那個小個子皇帝拿破崙以《拿破崙法典》為傲。

酷愛出風頭,搞搞行為藝術的呂不韋,在此書完稿後,採用了特殊的宣傳手段——把全書公佈在首都鹹陽的城門之上,公告天下,只要有人能在書中增刪一字,就賞賜千金,遂成一段「一字千金」的佳話。

然而,沒人敢出頭挑錯。

其根本原因有二:

一是大多數秦國老百姓,尤其是農民們,不識字,看不懂,他們面對一千金的豐厚獎勵,有心無力,只能幹瞪眼,流流口水。

二是,那些識字的,有文化的,他們知道這部書的來頭——儘管是呂不韋的個人行為,但他卻是假託秦王嬴政的名義,他上書嬴政,陳述說他的編書目的是為秦王嬴政未來統一天下做準備,為秦王嬴政將來治理廣袤的國土提供知識參考。

因此,呂不韋的編書行為背後,寄託了重大的政治含義,瞭解此情的秦國知識階層哪敢去給帝王挑錯啊,呂不韋耍了點狐假虎威的手段。

當然,早在漢代,就有人指出:《呂氏春秋》不可能沒有錯誤,當時無人能改一字,是因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耳。」(東漢末年大學者高誘語)

↑呂不韋再老奸巨猾,也不是嬴政的對手↑

其實,這本書在編纂過程中的政治含義是不能忽略的,沒有秦王嬴政的點頭,呂不韋不可能編出《呂氏春秋》。

事實上,《呂氏春秋》只是一部收集類的書籍,它並沒有什麼思想創見,它的珍貴價值在於「殷周佚說,賴以謹存,尤可寶貴。」

呂不韋畢竟只是商人,不是思想家,他已經做到了他的極限了。


「一字千金」典出《史記?呂不韋列傳》。

〔當是時,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嘗君,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強,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鹹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呂不韋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學四公子那樣豢養門客。呂不韋讓他的門客以各門各派的所學,寫出二十萬字的雜家文獻《呂氏春秋》。然後為了宣傳,把書公佈在鹹陽大街和城門,號稱有人能增損一字者就給一千金。

非常有意思的是,太史公說到這裡就說完了,沒有繼續寫到底有沒有人去領賞。他的意思就是暗示,呂不韋不過就是宣傳,哪有什麼賞金啊。有沒有人領到還用說嗎?

這個故事讓我聯想到「指鹿為馬」。趙高說鹿是馬,羣臣都跟著說是馬。有敢說是鹿的,一律加以迫害。你跑去挑呂大丞相的錯,你不要命啦?呂不韋不比趙高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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