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 12:42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男子陈顺凯前年底曾借3万元给林姓男子,林男已将本金利息还清,与陈男无瓜葛。陈男却因缺钱花用,将林男约出,强押他签下20万元本票。去年2月,陈男为帮朋友讨11万元债务,找小弟押走吴姓男子,加码签下13万元本票。警方追捕陈男时,他竟冲撞警车。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陈男触犯恐吓取财等罪,判处2年3月。

检警调查,陈顺凯自称是天道盟同心会分支成员,伙同6名小弟成立「财神企业公司」专门替地下钱庄及债务人讨债,在基隆犯下多起案件。

去年2月7日陈男明知林男已将欠款、利息都还清,为了再向他讨钱,竟一人饰两角,自称是陈顺凯弟弟「小宇」向林男表示,陈是被他出卖才被抓到地检署,大家筹了20万元交保金,要求负责支付。

陈男将人约出后,小弟们在超商内强逼林男签下20万元本票,同行的詹姓小弟还呛声说:「用20万换你的自由很值得」,事后登门讨债,把林男住处大门砸破,并留下字条「后果自负」。

同年月8日,陈男的林姓女友人因为被吴姓前男友积欠11万元债务,找陈帮忙,约出吴男谈判,出言恐吓,强逼吴男签下11万元、2万元本票,还押吴男去唱歌、吃早餐甚至拍照留存,营造出双方是好友的假象,企图掩饰妨害自由罪行,再把他带回住处看管。吴男趁隙请友人帮忙报警才获释。

去年5月,警方追捕陈男时,他不但不配合还开车冲撞,最后被压制在地,带回侦讯。

法官审理时陈男否认犯行,并宣称是受人之托跟吴男讨债,对方表示会请母亲隔日起床后出面处理,才会相约欢唱、吃早餐,等人出面处理,没有强押他;林男签本票的部分,是他自愿帮忙,没有强迫。

法官认为,陈男所说均为卸责之词,妨害自由部分判处有期徒刑11月、恐吓取财部分判处1年,另妨害公务执行部分,判处9月,应执行2年3月;其他小弟则判处4个月到1年4月不等徒刑。

  • 警方将陈顺凯逮捕到案。(记者吴升儒翻摄)

    警方将陈顺凯逮捕到案。(记者吴升儒翻摄)

  • 警方将陈顺凯移送法办。(记者吴升儒摄)

    警方将陈顺凯移送法办。(记者吴升儒摄)

  • 警方将陈顺凯移送法办。(记者吴升儒摄)

    警方将陈顺凯移送法办。(记者吴升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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