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上淘宝网购买火腿肠自用,结果遭起诉。图非当事人(图/记者李忠宪摄)

▲公平会设立消费者资讯专区,以便民众快速寻求正确申诉管道。(示意图/记者李忠宪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消费纠纷事件频传,公平会为保障民众权益,特别设立「消费者资讯专区」,针对民众常见争议案件,得以寻求正确的救济管道申诉,让争议得以快速且有效解决。

公平会时常接获民众各类型申诉案件,包括消费争议、契约纠纷等,不过这些案件却不适用公平交易法的案件。因此,为减少民众申诉错管道,特别在公平会网站「便民服务」的「消费者资讯专区」中,避免出现不适用公平交易法的案例类型,且提供可解决的途径。

公平会进一步分析民众反映争议案件类型,其中又以购物付款后未取得商品、商品瑕疵退换货、商品售后服务(保固)、契约解约退款、网路社团销售假货、网路购物无法退换货、餐饮业电子储值卡(礼券)使用纠纷、各类定型化契约争议、电话烦扰行销等9类最为常见,通常涉及消费者保护法、民法或个人资料保护法规范的范畴,并不适用公平交易法。

▲▼便利店,全家,购物。(图/记者张一中摄)

▲民众最常见9种反映争议案件,却不适用公平交易法。(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举例来说,民众若是遇到「广告不实」的问题,可向主管机关进行申诉,或依循其他途径解决,如食品、化妆品、药物等有夸大之嫌,就得向卫生福利部反映;若与银行、保险及证券等相关业务,则属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范畴。

此外,民众若是接到健身房或贷款业者打电话推销商品或服务,经表明拒绝行销后继续烦扰,这类型案件因非公务机关利用民众个人资料为电话行销的行为,属于个人资料保护法规范范畴,相关争议应向体育署、金管会或当地县市政府反映办理,才能有效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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