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沒有京邊錢糧,主要負責延綏、甘肅、寧夏、臨洮、固原五鎮的民運。關於五鎮軍方與陝西地方的關係還期待多推薦成果。客觀而言,陝西承擔五鎮民運難堪重負,隨着西北天災的出現與魏忠賢時期京運的缺乏,五鎮的軍事經濟系統逐步崩塌,社會逐步失序。這並不是陝西一省之力可以承擔,但在很長時間裏就是一省承擔,畢竟不像臨清、淮安附近有漕運,也不像遼東接近京師,很難獲得京師的關注。

  題爲遵旨調發入衛官兵,以淨奴氛,以紓聖慮事。

  邊餉司案呈:崇禎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奉本部送,戶科抄出,寧夏巡撫耿好仁奏前事。內稱:寧夏彈丸絕塞,每年除本色屯、鹽二糧供軍外,其折色俱資給於京民兩運,而拖欠且各至數十萬,頃者三次發兵1800有奇,安家、行糧等銀皆等候兩運解至而後啓行,所以不能速發早至,則本鎮錢糧有無之大較可覩矣,等因。本年九月二十八日,奉聖旨:“寧鎮援兵廩糧俱動軍餉,知道了;本內京民兩運各欠至數十萬,是何緣故,着查明具奏,該部知道,欽此”。

  欽遵,抄出,到部,送司,案呈到部。

  (明代陝西)

  爲照邊圉士馬,惟賴京民二運供億,故發必照額,解必及時,庶足資飽騰而壯敵愾。比歲國用浩繁,人情習玩,京邊正供外解愆期,所入不足以供所出而京運欠。各省邊糧系本地方爲政,藉口災荒彈射不及而民運欠。臣自受事以來,拮据催 ,日夜經營,僅可年支一年,而幾揭之物力,終目有限,由來之夙逋填補無窮,蓋蒿目腐心者久矣。試查寧夏鎮近年之餉,除民運原由陝西督撫自行催徵外,及查該鎮額該年例銀133795兩。

  崇禎元年分臣部發過銀96000兩,又扣兌小池鹽課銀13242兩,扣留皇賞銀2088兩,京書廩給銀47兩,共給發扣過銀111377兩,未發銀22418兩;

  崇禎二年分,除巡撫題報節省銀5588兩,實該額銀128206兩,臣部給發過銀65000兩,又兌扣小池鹽課銀13242兩,京書廩給銀47兩,兌扣加派新餉銀四萬兩,四川改解銀12500兩,共給發扣過銀130789兩,長支銀2582兩,應抵元年之數。

  崇禎三年分,臣部發過銀85520兩,四川改解銀12500兩,兌扣小池鹽課銀13242兩,兌留加派新餉銀15000兩,扣留裁省節曠銀1944兩,京書廩給銀47兩,共給發扣抵過銀128253兩,長支銀46兩,亦抵元年之數。

  通計該鎮三年共止欠銀19789兩,而援兵見今借支之月糧、布花尚未銷算,此元二三年給發京運完欠之數也。以上扣抵給發年例,俱系實在數,惟川餉一項,尚未解至耳。

  若民運錢糧原以該省京邊抵充該鎮年例以秦餉秦甚爲便捷,無奈坐派地方,非稱民貧,即言歲兇,維正之供,幾同畫餅,邊鎮之需大類望梅,以致積逋之數不可清,積逋之因不可詰,直當問之撫按,責之藩司,查覆具奏,而所以逋欠之故,當自有不容掩者耳。大都該撫此疏原爲入衛援兵自行措辦糧餉而發,今行糧俱取給臣部月糧或近就支發,原不重煩該鎮之劈畫似又無煩長慮爲也。

  既經具題前來,相應具覆,伏祈聖明垂鑑施行,臣不勝悚息待命之至。

  崇禎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具題。

  十一月初二日,奉聖旨:據奏寧鎮三年京運虧額不及二萬,何與外請數日相懸太甚?川餉查照原題催給。民運積欠數多,即有饑荒地方,亦可勘明酌議,何得概置不問,查具奏,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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