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重慶機電(02722)公告,公司於2016年4月7日訂立現有總銷售協議,後於2018年4月20日與母公司簽訂了總銷售補充協議。據此,集團同意向母集團銷售物料、部件、配件或原料、製成品及其他相關或類似物品、發電設備及零件,包括控制閥、轉向系統部件、 BV系列電氣元件、製冷機、電線電纜、銅排、壓縮機及鋼材等原材料。

  由於現有總銷售協議及總銷售補充協議將於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與母公司按相同或近似條款續訂現有總銷售協議,並於2019年4月1日訂立2020至2022年總銷售協議。

  公司與母公司於2016年四月七日訂立現有總供應協議。根據該協議,母集團同意向集團供應零部件及原材料,如齒輪、零部件、YB2系列發動機、電、水、燃氣及電解銅。

  由於現有總供應協議將於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與母公司按相同或近似條款續訂現有總供應協議,並於2019年4月1日訂立2020至2022年總供應協議。

  公司與母公司於2016年4月7日就母集團向集團出租作辦公室、生產設施、車間及員工宿舍的土地及樓宇所訂立現有總租賃協議。

  由於現有總租賃協議將於201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與母公司按相同條款續訂現有總租賃協議,並於2019年4月1日訂立2020至2022年總租賃協議。

  於2019年4月1日,公司與財務公司訂立2020至2022年集團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據此,財務公司將向集團提供金融服務,包括貸款服務、擔保服務及其他金融服務,在獲得獨立股東批准的前提下,財務公司將向集團提供存款服務。集團並無任何義務自財務公司獲取任何或全部金融服務,且可按業務需要獲取有關金融服務。

  於2019年4月1日,母公司與財務公司訂立2020至2022年母集團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據此,財務公司將向母集團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存款服務、擔保服務及其他金融服務,在獲得獨立股東批准的前提下,財務公司將向母集團提供貸款服務。財務公司並無任何義務向母集團提供任何或全部金融服務,且可按業務需要提供有關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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