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第一次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补助公司或商号参加国际展览业务计划」申请即日起至106118受理申请

请参考以下说明,以及附件2「开翔107年上半年度申请补助代码资讯」

 

本年度全面采行线上办理,不接受纸本申请经登入https://espo.trade.gov.tw至「线上申办补助案件」,系统可自动计算补助额度及引导申请作业。(请使用IE浏览器开启)

 

若网页使用有问题,请参考https://espo.trade.gov.tw/tbjq/login.jsp#

 

 计划执行期间(以开展日为准)10711日起至630

 

特别注意,此次补助市场优先顺序:(请参考附件1)

  •  1顺位:重点拓销市场共9国。

2、 第2顺位:新南向国家(扣除第1顺位新南向国家)及邦交国之展览、与5+2创新产业相关展览。

3、 第3顺位:第12顺位以外之市场。

 

公司或商号参加中国大陆及香港之展览以全年核配一项展览为原则

 

详细规定与实际补助金额请依经济部公告为主。


请特别注意:公司或商号如已参加公协会、纺拓会或外贸协会筹组参展团之展览且获有参展补助,请勿重复申请本计划之补助,如经查明有重复申请之情事,本局得依「补助办法」第28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酌减60%以下之补助款、撤销或废止补助处分、命受补助单位缴回补助款,并得对受补助单位停止补助1年至5年,涉及违反刑事法律之相关规定者,本局亦将移送该管司法机关侦办。另同一展览如获有其他政府机关之参展补助,核销时请于申请书上详实填列。 

 

如有任何申请问题,请洽经济部国贸局补助办公室,电话(02)2567-3360 分机5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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