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女子称被碌卡130万买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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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女于2014年光顾必瘦站时在不完全明白中文的情况下,被强行推销签约同意了她原以为只是15万元的疗程套票,但后来发现套票共需150万元,职员最终把套票减价至130万元后仅于一天之内以信用卡签账刷掉女子共130万元。新加坡女入禀区域法院控告必瘦站3间子公司,要求法庭颁令被告发出声明以撤销含不实之词的合约,并偿还涉案130万元未经授权的交易及一切有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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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Tan Lay Hong (中译:陈礼洪)为新加坡籍女子,陈于2012年7月19日至2014年9月以工作签证来港逗留并工作,其母语是英语但能听懂及说少许广东话及普通话。被告依次为必瘦站集团旗下3间的子公司,BK Medical Group Limited、I-Medi Asia Limited、Perfect Medical Beauty Group Limited。以上3间被告公司均由PERFECT SHAPE BEAUTY TECHNOLOGY LIMITED必瘦站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30)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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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禀状指原告Tan Lay Hong (中译:陈礼洪,下称:陈)自2013年起便光顾「必瘦站」共值50万元的面部护理服务,但陈在2014年5月29日到其位于旺角雅兰中心的分店进行面部护理,但陈完成服务并打算离去时被数名职员叫进会议室,职员不断游说陈接近4小时至超越其营业时间。当时职员以广东话及零碎的普通话作游说,而陈理解成只要一次付费15万元便能升级其面部护理套票,陈拒绝但职员坚决要陈即场支付并不能离开。

职员不断拿传单予陈,陈感到疲惫并想尽快离开,便问职员她是否能在付款15万元后便能离开,职员同意后便收取陈所有有效的信用卡以防其中一卡的签帐额不够支付金额,职员在未成功完成交易及签约前,即使已到半夜时分仍不让陈离开美容院。

职员于2014年5月30日重施故技,但却没有在陈同意之下刷卡刷了共40万元。陈惊讶地查个究竟后,职员才解释说她签约的交易金额总数应为150万元,陈希望取消交易但职员只肯减价至130万元。最终陈于一天之内被刷了共130万元,职员亦无视陈欲与管理层商谈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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