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小灯泡父母今( 17 )日针对小灯泡案二审判决结果发出声明「判决结果不如我们所盼」,期盼我们的司法由冷峻转为温暖「不要再有下一对心碎的父母。」图为凶嫌王景玉。中央社记者裴禛摄  107年7月3日

女童「小灯泡」遭男子当街残杀案,高院二审依然判凶手王景玉无期徒刑,未判死刑的结果引发众怒。法务部长蔡清祥昨( 16 )日上任,面临死刑存废问题。小灯泡父母今天发出声明「判决结果不如我们所盼」,期盼我们的司法由冷峻转为温暖「不要再有下一对心碎的父母。」

女童「小灯泡」与母亲在 2016 年 3 月 28 日骑脚踏车前往西湖捷运站,遭 35 岁的王景玉随机砍杀,当场头、身分离倒地死亡,案件震惊全国上下。

高院虽认定王景玉犯下可处死刑的情节最重大之罪,但「行凶时已经是思觉失调症的半个俘虏」,辨识能力明显降低而予减刑,二审仍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但新增「刑后监护 5 年处分」。

面对王景玉再度逃死,小灯泡父母今天声明表示,针对小灯泡案第二审的判决,因为早有心理准备,也知道刑罚的极限,我们尊重合议庭的判断,但也希望大家理解,不论审判结果为何都无法减轻我们一丝一毫的悲痛。小灯泡事件发生至今 800 多天,我们在意被告行凶动机、透过案件审理程序知道悲剧发生的原因,因为我们深切企盼小灯泡案是这块土地上最后一个悲剧。

小灯泡父母强忍悲痛,发出以下三点声明:

一、同理并重视被害人的审判
法院背负著「发现真实」的职责,必须不断重现、确认案发过程,而在这样程序中的被害人,也只能一次次地被撕裂内心的伤口。长期以来,我们的司法对此却早已麻木,仅当成例行公事般执行。

值得肯定的是,本案合议庭正视了司法程序中的残忍,在言词辩论的最后一庭,在重现案发细节之过程后,审判长于第一时间并非询问检辩双方有无意见要补充,而是转向我们,被害人,为这个不得不然的「再次伤害」道歉,为国家的残忍道歉。这乍听微不足道的道歉,代表著我们的司法不是只有冷峻与严肃的一面,它能够更温柔地、更人性地呈现。

二、尝试与社会对话的审判
司法实务上,判决宣判时往往不会一并公布判决理由,因此在宣判后至判决理由公开前的这段空窗期,时常造成媒体、社会大众不必要的猜测与不安。

值得肯定的是,本案法官于宣判时,用近小时说明判决理由,并发布判决摘要新闻稿,尝试避免社会再次陷入撕裂与对峙之中,并愿意试著透过说理与社会对话。即便,判决结果不如我们所盼;即便,我们并不完全能够被判决理由说服;即便,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的说理,我们亦须肯定本案合议庭的努力。

三、试著思考修复的审判
我们特别注意到判决摘要的最后一个部分「附带说明」,透过「被告执行期间之处遇」、「假释之评估审查与社会安全网之建构」、「关于被害人家属之保护与权益保障」,来试图思考除了司法惩罚以外修复的可能性,这是以往判决前所未见的部分。足见,法官照应了被害者家属的恐惧不安,回应了家属希望防止再发生的呼声。

小灯泡父母声明最后回到初衷,小灯泡的离去,如果是一辈子深不见底的伤痛,那我们宁可留给自己来承受,对于社会大众,感谢大家的同情与关怀,更希望唤起社会对同理心、包容力以及社会安全网的重视。让小灯泡的光可以照亮社会黑暗冷漠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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