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凌晨,

南漳一男子駕駛機動車,

撞上了停在路邊的一輛小轎車。

事故本身不大,

卻把肇事男子送進了看守所。

現場視頻↑


當天凌晨2點15分,南漳交警大隊事故隊民警接到趙某報警稱:其停放在涌泉街道人行道上的轎車被撞壞,希望警方儘快趕到現場處置。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肇事車輛爲一輛南漳籍轎車,事故導致兩輛汽車不同程度損壞。



在詢問過程中,民警老遠聞到肇事司機陳某有明顯酒氣,身體搖搖晃晃,神志不清,對待民警的問話,回答得前言不搭後語。


“我手機被別人搶了。車在哪?你怎麼來這來的?我是走過來的。怎麼走過來的?我從盤龍崗走下來的。你手機被誰搶了?我沒有車。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陳某數次與民警發生衝突,矢口否認自己開了車。民警迅速將陳某制服並對其血液抽取送檢,經檢查,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爲284.10mg/100ml,系醉酒駕駛。




事後,民警將陳某帶回大隊,陳某酒醒後交待,當時他酒後駕駛牌號爲鄂F97Q63的轎車沿襄陽線由東向西行駛,行至涌泉街道時,因酒力發作,致使車輛失控後,與趙某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轎車發生碰撞。




陳某的行爲涉嫌危險駕駛罪。5月4日,陳某被執行刑事拘留。


再次提醒: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請時刻提醒自己和身邊的人,

拒絕酒駕!


記者:小輝 通訊員:鄧麗 編輯:小花

轉載請註明來源【襄陽交通廣播動力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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