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租公寓 1 天,騙取租客 3 個月租金。近日,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破獲了一宗招租詐騙案,並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張某。

通過對張某的審訊,龍華警方掌握到了張某整個詐騙過程的三個步驟:

第一步:找租戶

如何尋找詐騙對象?張某十分 " 聰明 " 地用起了互聯網租房平臺。他在某租房平臺的求租帖裏尋找目標,緊接着發佈非常符合需求的房源信息,並留下電話號碼,等待目標的 " 上鉤 "。租戶看到信息後,與張某取得聯繫,約定了看房時間。張某的 " 詐騙 " 計劃第一步—— " 找租戶 " 成功。

第二步,騙房卡

3 月 25 日中午,張某找到龍華某公寓房屋中介,自稱要租公寓。房屋中介熱情地接待張某,使出渾身解數介紹公寓的特點。張某懷着自己的小心思,把樓層矮的、離物業近的房源統統否定。來到 23 樓某單位時,張某覺得滿意,便稱自己身上沒帶錢,先拿房卡回頭補交房費。經過張某的軟磨硬泡,房屋中介答應了先付一天租金,並把房卡給了張某。張某的 " 詐騙 " 計劃第二步—— " 騙房卡 " 成功。

第三步,騙租金

當天晚上,租戶馮某興致勃勃地上門,以爲自己找到了性價比高的公寓。張某也熱情地接待,溝通過程中還不斷 " 僞裝 " 自己要搬離公寓的無奈,營造出依依不捨的感覺。馮某一步步走入張某的騙局裏,用租金換取了張某 " 騙 " 來的房卡。馮某要求籤租房合同,張某便立下了 " 三日之約 "。

第三天,3 月 27 日,馮某如約來到公寓,用房卡無法開門,也無法聯繫上張某。馮某感覺到情況不對,找到公寓管理處,得知該公寓以 1 日短期租給一男子,該男子也沒有來續租和還房卡。意識到自己被騙,馮某馬上向龍華公安分局上塘派出所報警。

當天 20 時許,上塘派出所接到馮某報警後立即安排民警開展調查。經走訪房屋中介、管理處後,民警細緻排查出嫌疑人張某的真實身份及住所。兵貴神速,民警立即帶隊趕到某出租屋,將正悠閒躺在牀上玩手機的張某抓獲,此時,距離馮某報案僅過去三個小時。

當民警把欺騙租金的張某帶回派出所給馮某指認的時候,馮某都不敢相信會這麼快 " 遇見 " 他。龍華警方的高效破案,讓他倆的 " 三日之約 " 如期實現了。

目前,張某以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租房儘量選擇有資質、口碑好的房屋中介公司。遇到房屋轉租的,多和小區物業、鄰居溝通,認真檢查租房情況、房主信息,要做到心中有數,切勿貪小便宜以致上當受騙。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通訊員 陳科 編輯 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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