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獎的諾獎被其它科分獲很正常,為什麼呢?化學的研究對象是萬物之間分與和的學問,是一個很大的研究框架,諾獎分發的對象是具體事件事例事人,這樣就自然的歸屬了不同具體科枝屬。如中華民族中有五十多個民族是相同理由,諾獎是獎給發明人,由於框架不具體指某事某物,如果分門別類化學概念諾獎幾乎就沒有,創立者設了化學獎也就只好分發給在化學框架下的實際創造者,不能說成是被搶走了化學獎。

隨著人類對自然的理性認識,往後物理學獎同樣會被具體學科或專業獲取,因為物理概念包羅萬向,對物理認知探索有創新的個人都是具體的分類業中人,除去具體就剩下理論概念框架了,理論概念的創新以前可用十年來評定,隨人類對自然的理性認知深入,往後只能以世紀評定,再往後只能以幹年來評定,也就是說對物理理論的概念突破將越來越難,最終物理諾獎將全部分發。

近三百年來建立的物理化學理論體系分發出許多學科,是物理化學的具體實驗組織,都是自然科學,都是人類智慧對自然的理解形為,從宏觀上發展人類智慧將獲取統一的自然演化規律,從微觀上發展人類智慧將獲取自然界萬物的創生與死亡關聯關係規律,這些具體的學科與人都會分獲物理化學的創新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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