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問題:怎麼才能活出古羅馬貴族的感覺?


在現代都市中活出明朝宗室的感覺毫無難度。

首先,明朝宗室未得皇帝允許不能出城這點在今天完全不是事。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21世紀,大多數省會地級市乃至長三角這些特殊地方的縣城,娛樂活動都琳琅滿目,不出繞城高速照樣可以過著燈紅酒綠的日子。只要你不是什麼旅遊愛好者,對遠行沒有偏執,日子絕對非常好過。

說實在的,別看各類app上旅遊達人(包括我自己)層出不窮,但對多數中國人來說,很多人上大學才第一次,真的是第一次離開自己老家。等大學四年讀完,很多學生也沒有離開過本省,這纔是常態。

所以活動範圍的禁錮,在今天非常容易就混過去了。

更何況即便你是生活在大明朝的宗親,不能出府這個也不是鐵律。襄憲王就因為資格老被皇帝特許每年可以帶著子孫出城遊獵三五次以做慰勞。放到今天,大概就等於我老家常州市區的人去淹城春秋樂園、天目湖旅遊度假區之類的每年玩個幾趟。

綜上所述,要是你作為一個都市白領,日常就在城區過著自己的小日子。然後自己設置一個獎勵機制,如果年末獎金達到某某數或者得到公司什麼榮譽獎勵之類,來年可以兌換一次去郊區旅遊的機會。這樣起碼你在活動空間上,就有了明朝宗室的感覺了。

但上述一切都有一個前提,你不能是女人。

按照大萌弘治朝的規矩,寡居的、不守婦道的女性宗室直接就被趕到大雜院裏每人一間小房子,由老宮女和太監守著過完一生。

照這個標準,我看今天的女權大v全都難以倖免,直接就等於不能出自己家門一步了,,,不過我看女同胞們反正也癡迷於快遞和外賣,日常就以玩弄玩弄快遞小哥,無聊就買買化妝品和衣服自娛,應該也過得下去吧?

當然了,明朝宗室裏的許多人對藝術都有非常高的造詣。但對如今的都市人來說,快節奏的生活讓我們中大多數無暇再去學插畫彈琴作詩繪畫。

那,就買幾個知乎什麼藝術大牛和文學博士的live,天天看也算滿足要求嘞。

說完了日常活動,來談談婚姻大事。

跟現在不少人還保守的嫁人嫁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不同。要想活出明朝宗室女的感覺,你選老公就一定要選一個跟政界毫無關係的。但是,除此之外,駙馬儀賓們的家世門第並不受重視。

換言之作為一個現代女性,在婚姻這點上活出宗室感覺還是很簡單。只要不是政界的男人,不管他是禿子瘸子窮的叮噹響,還是玉樹臨風富得流油,都隨你自由。

至於男人嘛,作為一個現代都市男性,選老婆要選出宗室感覺那就要遵從點慣例。

一來,明朝時候江南美女的名聲已經深入人心。比如秦王,嫌棄西安女人腳大,就算犯法也要不遠千里的派人去蘇州那買美人。

二來,許多王妃家裡長輩都擔任中低等武職。

綜合兩點一看,你一個男人,活出明朝宗室的感覺,最好就要找個出身長三角的美女。

你岳父嘛,身份最好是什麼城管,或者本地公安之類。

然後我們來說說工作,眾所周知,明朝宗室在多數時間裡既不能參加科舉也不能從事其他職業,而朝廷的俸祿一拖甚至達數十年之久,所以弄出了一堆底層宗室冒著生命危險上京求俸,甚至不惜故意犯罪以求能喫牢飯避免餓死的奇事。

不過在現代社會,這個士農工商啥都不從事,貌似不太可能,所以我們把條件略微放寬。

大體上,普通人在工作上活出宗室的感覺,要滿足兩點。第一,不能參加國考省考之類去當公務員,卻要靠朝廷出錢養活。第二,你找的工作單位一定要常常拖欠工人工資。

綜上所述,我覺得只有喫低保的民工之類符合要求。

最後我們把上述的活動,婚姻,工作結合起來。一個現代人要活出明朝宗室的感覺,就是在江南當農民工。

所以,誰想來我家工廠當廉價勞力,請聯繫我,保證你活出古代貴族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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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錦衣衛』一文中提到錦衣衛的來源有三,其中一個來源就是宗室子弟充任錦衣衛。不過那裡面有一個比較顯著的特徵,就是那些宗室子弟大多為公主的子孫後代或后妃的親屬。那麼明朝皇室當中男性子孫後代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的呢?還是直接從《明實錄》當中找一找現成的答案。以下事例的來源還是在《武宗實錄》。一般正常的生活經歷都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按部就班,不外乎是封王封地,封鎮國將軍,輔國將軍之類,然後娶妻生子再繼續為子孫後代求襲求封,誰都知道我國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宗室而言更加是如此,宗室子女的婚姻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父母之命,而是更進一步要受朝廷法律所約束,結婚一定要向朝廷請婚,私自求娶都是違法的。遵守法律就都好處理,如果不遵守會是怎麼樣的後果呢?我們先來看一個私自嫁娶成婚的案例:代府故博野端穆王妃張氏,私為其子博野王俊櫍選妃,凡三易婚且擅出邊城,而大同縣民惠賢以其妾女圖婚不果,及後俊櫍娶大同衛千戶熊鏜、銳之妹,亦非公選。張氏弟鉞索賂沮婚,展轉構訟代府,長史熊璋、高瀚、典仗、李成等皆依違其間。於是銳、鉞、張氏等交章奏訐,代王俊杕屢奏劾之,下巡撫官核其事。及是都察院具獄以聞,詔以選妃重事,鉞撥置構訐府官,發戍甘肅鎮夷所。賢不審名分,釀成訟,端戍陝西固原衛。銳、鏜貪慕榮利,贖杖仍罰米二百石。璋、瀚輔導徇私,並李成俱冠帶間住,張氏所犯有違祖訓,革其封號冠服。熊氏不由公選不許請封。俊櫍幼免究,代王情涉偏而奏多當勿問,各降敕諭之。事件起因是博野王俊櫍的母親張氏私自為他選妃,而且擅自出邊城。明朝宗室是不能隨便離開王府到處亂走的,被人發現就告上朝廷。這次的選妃,前後大概經歷了三次鬧劇才成事。事件的中心人物是博野王俊櫍的舅舅張鉞,他利用外甥的婚事索賂,騙了這家騙那家,三家可能都遭了他的算計。明王朝為了壓制外戚亂政,嚴禁外戚在朝廷任職,但是這些人不禍害朝廷,就禍害民間,到那兒都一樣。最後博野王的婚事定在大同衛千戶熊鏜熊銳的妹妹身上,但是這也不是公選的,不是公選的後果很嚴重啊。此事事發是因為大同縣民惠賢以其妾女圖婚不果,一怒之下向官府告了狀,事情直上京師都察院,最後處理的結果看來是相當的重:張氏革王妃封號奪冠服;弟弟張鉞被發戍甘肅鎮夷所;大同縣民惠賢被戍陝西固原衛,他的罪狀是『不審名份』,前面說他意圖以妾女高攀宗室,這個判決可能蘊含著惠賢污辱宗室名譽的意義在內。銳、鏜貪慕榮利,贖杖仍罰米二百石;最無辜的是熊氏MM,雖然嫁給了博野王俊櫍,卻因為不由公選不許請封。不能得到王妃的封號,不但會使自己的地位和待遇大幅下降,甚至會殃及自己的兒女無法承繼王位。既然宗室男性選妃必須公選,那麼具體是怎麼選的呢?再來看下一個案例:

壽王以妃徐氏故,無嗣,請於德安及鄰近各府選繼室,禮部謂其非例,止聽於德安境內選之,上以壽互懿親,特從之,不為例。

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到很多內容。1、明宗室男子的婚姻,不但初次成婚要公選,即使是娶繼室也要公選,要上表奏請;2、正妃亡故和無嗣是娶繼室的硬條件。而且這個『無嗣』是指連庶子都沒有的情況下,槓槓的硬條件;3、選擇對象的基本原則是在自己的封地境內。所有這些都要經過禮部的審議批准,當然也可以破例,只要皇帝陛下批准就可以。『不為例』是指皇帝批准的事情不做為正式律例對原來的律例進行修改。這種情況體現了法外施仁的溫情一面,放在罪犯身上,就類似於對犯罪份子的大赦。從好處來說就是防止執法極端化,僵硬化帶來的悲劇。實際上這種執行法律和法外施仁同時存在的情況纔是中國古代執法的全景。可能很多人又會以此攻擊中國人治,但是想一想美國時不時對移民進行的大赦,想一想歐美的假釋制度,就知道這兩種情況並不相悖,也不是古代中國獨有,而是世界各國制定法律時都會考慮的問題。法律放在任何時代都不能粗淺,而要細緻入微。中國現在社會上很多矛盾的產生,原因之一是中國的法律條文不細化造成的,老百姓遇到具體的事情發現無法可依,那就只能各說各話,亂成一團。但這種情形的產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產生的,只能是邊走邊解決。但是現在社會有一個不好的傾向就是,一遇到某個事件不適應某條法律,就有人嚷著要廢法,而不是想辦法把此條原本粗淺的法律加細加深進行補全。明朝男性宗室的婚姻制度同樣是很細緻化的,以下這個案例可做參考:初魯府鄒平恭懿王陽鎕妃張氏薨,無嗣。妾周氏生二子當潩當奉。未幾復納丁氏為內助,生當涼,王愛之,奏封為嫡長子,復奏封丁氏為繼妃。禮部不知其妄,遂得受封者二十餘年。至是當潩與當涼爭襲封魯王,及鎮巡官具實以聞下禮部議。尚書費宏謂當潩宜襲,並請革當涼長子及丁氏繼妃封號。有旨復令會多官詳議。宏乃會公侯駙馬伯府部大臣議曰:舊例宗室正妃已故,有嫡庶子者,止許選娶內助,不授繼妃之封。今丁氏為內助,與周氏無嫡妾之分。則當潩與當涼為庶子,當以長幼為序,以妾為妻,丁氏之封既已誤,於始以少陵長,當涼之封不宜再誤,於今請從禮部議庶:人倫正,國法明,而宗室無紛爭之弊矣。議上乃以當潩襲封鄒平王,而當涼長子封號,丁氏業已封妃,已之。這個案例和第一個案例結合起來看,就知道不能得王妃封號損失多大。舊例宗室正妃已故,有嫡庶子者,止許選娶內助,不授繼妃之封。古代的嫡庶之分不是以年齡來分,而是以母親的地位來分。當涼的母親丁氏原則上是不能封妃,所以他的嫡長子地位能不能保住相當危險。但是當涼之母封妃已有二十餘年,而且是禮部自己沒有調查清楚弄錯了,所以最後做出來了一個互相妥協的決定:妾周氏所生之子承襲王位,而當涼嫡長子之位,丁氏的王妃之位得以保留。從這裡可以看出前案的熊氏MM由於不是公選,不能封妃,若生下兒子,既不會是嫡長子,也沒有資格繼承王位,而她自己由於不能封妃,頂多得個『夫人』的名頭,再差一點就變成『內助』,而所謂『內助』與妾同,虧大了。這個案子也提到老鄒平王無嗣,這裡說的無嗣是指沒有嫡子,所以很多時候看古代典籍說這個人無嗣,那個人無嗣,都不要以現代的理解來看古代,古代所說的無嗣真不代表某個人沒有兒子,尤其不代表沒有女兒,只代表他的正妻沒給他生兒子而已。當然明武宗朱厚照同志估計是真沒有後代,最起碼肯定是沒有男性後代,因為做皇帝是不分嫡庶子的。不過還是有一點疑惑,如果皇帝真的在外有私生子,其母無任何封號,也無正規入宮的手續,生了的孩子真的可以像《還珠格格》裏說的那樣入宮認祖歸宗?如果注意看一下歷朝歷代的記錄,好像還真沒有私生子入宮的事兒,但數千年下來,皇帝真的沒有私生子嗎?在《武宗實錄》當中,還看到一個關於結婚的案例,比較特別,也拿出來給各位看一看:

晉王為革爵庶人鍾鈵庶長女請封選婚,上以其未革爵前所生,允之,而祿米減三之一。

這短短一行字,信息量倒是相當大。什麼叫革爵庶人?在此先不論,下面會講到。首先這段話說明無論是在位還是不在位的宗室子弟,凡是結婚都要上奏朝廷選婚,不可私自嫁娶,男女都一樣。其次,這個女子之所以能夠得到封號和選婚的待遇,是因為她出生之時,她的父親還在位,沒有被革爵。但儘管如此,她現在畢竟是庶人之女,所以跟與她同樣封號的其他宗室女子相比,她所得到的祿米只有其他人的三分之一。人與人之間既然可以結婚,自然也可以離婚。在封建皇權時代,一般情況下都是男人休妻,但也有因事兒玩大了,導致朝廷勒令分手的情況發生:襄垣王府奉國將軍聰洬之夫人丁氏,先已受他人聘,聰洬奪而娶之。又娶妾陸氏有寵,而逐丁氏於家。因互相訐奏詞,連聰洬之父輔國將軍成鋚下鎮巡官勘問,至是獄上都察院言:成鎥不能訓子,與聰洬所犯俱違祖訓,丁氏義已絕,與陸氏俱難完聚,有旨丁氏革封號,陸氏杖五十,俱閑住。成鎥、聰洬仍降敕賜書切責之。這種老公喜新厭舊的事情若發生在布衣百姓之間,大不了就是男人惹不起躲得起,由得兩個女人鬧騰。但是發生在宗室當中就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鬧到朝廷的結果就是:丁氏革封號,陸氏杖五十,俱閑住。這句話怎麼解釋?大概就是丁氏與老公離婚,而陸氏也沒得跟老公住在一起。宗室子弟得到的結果是被賜書切責。從以上各個案例也可以看出,明宗室無論男子還是女子,結婚都要上奏朝廷,要禮部審議。除此之外,其他任何關涉到宗室之事,也要禮部出來審議決定,然後報皇帝批准。有的時候還要招來一大批的宗室共同審議做出決定,相當民主呢。比如下面這個案例:

戮逆賊何錦等於市。先是三法司奉旨械錦等至諸王館與寘鐇置對,復以錦等至午門前會官鞫問具狀。於是皇親公侯駙馬伯五府六部科道等官劾奏寘鐇,以王室至親為國藩屏,乃悖逆天常交結羣黨,謀為不軌,戕害重臣,屠戮軍士,偽授官號,窺伺神器,法不可赦。上曰寘鐇之罪,朕不敢私,其且禁之西內,敕天下,諸親王共議之:宮眷置鳳陽高牆,餘人送浣衣局。錦等十一人凌遲處死,申居敬等五十五人並親屬孟繼祖等三十八人俱斬,幼男及家屬一百九十人俱謫戍邊遠,婦女隨住。

這是發生在正德五年初的朱寘鐇造反案處理過程和結果。牽涉的宗室造反,一時間皇親公侯駙馬五府六部科道等官通通上表彈劾,然後又由諸親王共議,不可謂不民主呢。注意處理的結果:朱寘鐇的家屬被幽禁於鳳陽高牆,即朱八八的老家。這裡說的宮眷應該是指正式冊封的王妃及兒女吧,因為下面還有一句『餘人送浣衣局』。這裡的『餘人』可能包括那些妾及庶子女,使女僕從等等了。在造反失敗後,追隨者當中雖然死了很多人,但是也並沒有完全滅族:幼男及家屬一百九十人俱謫戍邊遠,婦女隨住。也就是說兒子太小也不會被殺,女眷一般肯定是不殺的。比起這些人被流放邊遠之地,其他人被送到浣衣局,還是一個不錯的結果。這個案例裏說到『鳳陽高牆』是個什麼所在?是幽禁犯了罪的宗室子弟的地方。宗室子弟犯罪一般會被廢為庶人,在當地被管束限制行動範圍,比如以下的案例:初荊庶人見潚既革,與其子女俱禁錮武昌城中。至是其第三女南阿朱孀居,久欲因葬母廬墓。而地與崇陽王府、項城縣君儀賓楊鳳墓地相近,為鳳所阻,乃潛自赴京擊登聞鼓訴之,詔逮治鳳等,與楚王書,令南阿朱仍勒居武昌嚴為約束。除了在當地被嚴為約束之外,另一種就是被幽禁在鳳陽高牆之內。比如以下案例:秦府庶人公鍾、公鑄與承奉賈能,構隙訐秦王長子惟,焯庇能奏公鍾等欺其年幼,不遵約束,詔公鍾、公鑄有違祖訓,幽之鳳陽高牆,其所奏兩詞俱置不問。

被廢的宗室庶人如何度日?朝廷還是按律例按月撥去米糧的。給賜代府庶人成鉷長子聰浥並長女養贍米麥,月三石,從襄垣王請也。給晉府庶人表揆之子撞兒,及其妻妾使女口糧絹布如例。宗室子弟犯了罪一般都是廢為庶人,殺了人也一樣:沈府沁源王府已故輔國將軍銓金及其子奉國將軍勛湀,與惡少年賭博,因主令劫財分用,刑部上其獄,詔降勛湀為庶人。革原武王府輔國將軍安激為庶人,坐擅殺商人也。

晉庶人表楀,以敺死祖妾罪,送鳳陽高牆居住,家口令晉王管束。

那麼宗室子弟有沒有觸犯死罪的案例?也有的:周府鎮國將軍安淄數持刃,逐其父又擊傷其生母。輔國將軍同鋜與寡姊孟縣縣君淫亂,二人者有隙,互相訐發。命司禮監、刑部、錦衣衛官往勘奏上:安淄已死,命開棺驗屍,以庶人禮葬之。同鋜及縣君皆賜死。趙府和川郡君儀賓齊錫,敺打父母,私宮幼男,且與郡君出城宴飲,其父琮奏發其罪,下巡按御史鞫實坐斬,並劾郡君不能以禮相夫,有違祖訓。殺人有時候都可以不死,但是亂倫則必死。虐待父母有悖天倫,私宮幼男等於絕人子嗣,都屬於有悖倫常之舉,所以郡馬因此下獄坐斬。最後給出一個宗室子弟與樂婦雙雙殉情而死的案例:汝陽王府輔國將軍同釙拘留樂婦竇淑秀於宮中,琅嘗遣人啟周王諭同釙出淑秀,同釙乃與之同鎰而死。古代戲子倡優地位低下,宗室如果有娶樂婦為夫人都會被他人告發治罪,所以這位同釙將軍只能偷偷將人留在宮中,卻不幸被人發覺,眼看著心上人要被人強行帶走,乾脆就一起上弔死了。看著這些案例,後人可以從一個側面稍微的瞭解一下古代皇室子弟的生活景象,看看他們的生活場景與現代社會中人所想像的皇室生活有何相同或不同之處。

明朝為了防止宗室造反把他們當豬養。

我理解和現在啃老的死肥宅差不多吧。


先出去要幾個月的飯再說


學一門手藝,比如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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