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分三種。第一種是物質流浪者,為了生存。(乞丐,拾荒者)。第二種是病患流浪者,這部份由於自身患有疾病被家人拋棄或自行離家出走。(精神病患者與殘疾人居多)。第三種是精神流浪者,對現實生活產生厭倦或受到一定打擊者,但智商精神方面絕對沒有問題的正常人。(如沈先生與美國著名影星,億萬富豪努基李維斯等)。

怎樣看待流浪者,首先你得有基本常識,什麼基本常識呢?天賦人權的基本常識。富人,窮人,殘疾人,都是人,任何人在法律面前的權利都是一樣的。(精神病除外)。第二,對於真正的流浪者第一,二種可以結合自己的能力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及愛心。當然這方面政府更加應該做得更好。對於第三種更多的是尊重對方的生活方式,理念。

一個文明的社會必須包容多元化思想,文化,信仰。

注:圖二,流浪的努基李維斯與另一個流浪者共享晚餐。


一個從小沒有得到過善待的人,長大了往往與人建立不了長久的溫馨關係,這樣的童年長大情商低又善良,往往在爾虞我詐的關係裏成為受害者,我能理解他,寧願流浪也不與邪惡為伍,與世無爭、淡泊的活著,視金錢為糞土的原因在於看慣了自私邪惡的本質,心如蓮花凈如蓮。


青菜蘿蔔,個人所愛,誰也沒辦法。


流浪和乞討不同,我在流浪但不乞討。

大齡失孤者,不乞討他怎麼辦?別忘了房價。

精神有問題者,社會不管,家人不管,不乞討怎麼辦?別忘了,精神病院收費可不低。

沈大師,26年主要呆在上海,算不得流浪;未曾接受過施捨,更不算乞討。

只是一位執念很重的儒家思想傳承者。

真正進去儒家思想空間的人,哪一個沒有執念呢?


我就是流浪者,但是,我不乞討的。


紅塵難捨!

滿腹經綸織就乞討衣,

學富五車行走拾荒路,

引經據典脫下隱士裝,

侃侃而談搏迴天下名!


一個鍋裏裝十個人的飯,一個人一勺剛夠,掌勺的給他自己人多舀了一勺子,後面的人就有一個沒喫的,只好流浪!


真的,我也想去流浪。


對流浪者,要用善良的心對待他們,尊重他們的選擇。不要侵犯他們的肖像權,不要用網路圍堵,不要誤導社會情緒。


再讀書讓你去流浪孩子!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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