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監警會不能主動調查及研究任何公眾事件的起因。

監警會早前發表新聞稿,表明會就6月9日起反修例風波所引致的連串示威衝突事件,設立專責委員會,並承諾半年內提交報告。社工呂智恒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監警會目前只能擔當監察角色,根據《監警會條例》,委員會沒有職權去主動接手調查大型公眾事件,質疑專責委員會違法下成立。

資料圖片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監警會於7月5日發表新聞稿,表示監警會成員已透過內部會議,通過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動議,主動調查6月9日至7月2日所發生的連串公共活動,並將報告提交給政府首長。

監警會於翌月再度發表新聞稿宣布,委員會成員通過動議,將調查範圍有拓展至7月之後的公眾活動。報告包括還原事實真相,評估和建議。特首林鄭月娥亦配合,在8月透過政府新聞網,透過有關調查,研究近日大規模公眾活動的起因,以及提供政府建議。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 資料圖片

根據《監警會條例》,目前條例沒有權力推翻委員會任何決定。

申請人呂智恒質疑,根據《監警會條例》,監警會不能以主動的姿態,調查以及研究任何公眾事件的起因。監警會的功能,是監察警方處理針對警務處長的投訴,並沒有調查投訴的功能。曾經有人提出拓展監警會的職能,批准委員會調查投訴,但一一遭到拒絕。

根據現時機制,「投訴警察課」會調查投訴,監警會負責監察投訴程序。但在監警會所動議的調查,牽涉蒐集公眾資訊和針對警方的投訴。和投訴警察課職能重疊。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