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介紹一下市場價值與市場價格的決定。

1. 市場價值

在前幾篇文章中,我們假設各個生產者之間的技術差異並不明顯,因此將他們每個人生產出來的單位價值量被視為互相相等。

但是更貼近生活現實的情況是:每個廠商之間存在技術差異,因而各自商品的個別價值量也是不一致的。這樣一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I的大小(市場價值形成量)就由這些個別價值量的平均數來決定。也就是:

市場價值形成量(市場價值量): lambda=frac{sum_{i=1}^{n}{lambda_{i}} }{n} i=1, 2, ···, n

注意,其中的 lambda_{i} 表示在生產該商品的部門裡第i個商品的個別價值形成量。n表示商品總數。

為了抽象敘述市場價值的確定,我們在這裡作出兩個假定:1. 供求是均衡的。即社會必要勞動總量L與社會必需勞動總量L*相等;2. 該商品的供給量始終保持不變。這樣一來,我們便可以純粹地研究價值總量的內部構成對市場價值量的決定是如何起作用的。

我們用以下這個數例說明問題:

圖1

正如在《價值總量函數》一文中我曾提到過,商品的單位價值量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因此,生產條件較為優良的個別商品有著較低的價值形成量,生產條件較為惡劣的個別商品有著較高的價值形成量。我們將前者稱為優等商品,後者稱為劣等商品,處於兩者之間的稱為中等商品。

第一種情況:中等商品佔多數(80個),優等商品(8個)與劣等商品(12個)佔少數;

這種情況下,由於總產值是904,商品數量是100,因而該商品的市場價值量為9.04。

圖2

第二種情況:劣等商品佔多數(80個),優等商品(8個)與中等商品(12個)佔少數;

這種情況下,由於總產值是972,商品數量仍是100,因而該商品的市場價值量為9.72。

圖3

第三種情況:優等商品佔多數(80個),劣等商品(8個)與中等商品(12個)佔少數;

這種情況下,由於總產值是828,商品數量仍是100,因而該商品的市場價值量為8.28。

圖4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市場價值由個別價值平均而來,每個個別價值對市場價值的決定都起著作用,特別是出現次數最多的個別價值對市場價值的影響最大。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眾數(有時候中位數也可以)可以視為市場價值的近似值,平均數可以視為是市場價值的精確值。

如果在生產該商品的部門中有足夠多的廠商,那麼他們的產品的個別價值將滿足大數定律並服從正態分佈:

圖5 這裡我們為了說明方便,將縱軸的變數設為每種個別價值所對應的商品數量N。我們只需將縱坐標除以商品總數n,即可得到個別價值的概率分佈圖

3.2 超額剩餘價值

我們曾在《價值量形成方程》等系列文章中假設:人類經濟所處的歷史時期是資本主義以前的時期。在這一時期裏,人類的商品經濟發展到的最高階段是小商品經濟。但是現在,我們要更向前一步地考察商品經濟下一步形態:資本主義市場經濟。

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裏,一種商品的價值形成量可以如下表示:

lambda=m+l

Rightarrowlambda=c+(v+s)

其中物化價值轉移量m在資本主義經濟裏表現為不變資本c,活勞動投入量l則表現為兩個要素:可變資本v和剩餘價值s。

剩餘價值的生產方法我們將在下一章討論,這裡我們只討論超額剩餘價值。對於單個廠商來說,除了通過生產剩餘價值來獲取它以外,通過提高自身的勞動生產率進而使自己的個別價值低於市場價值也是一種獲得剩餘價值的途徑。我們將後面這種方法得到的剩餘價值稱為超額剩餘價值。反過來,如果該廠商的勞動生產率較低,進而個別價值高於市場價值,那麼個別價值與市場價值之間的差值就是其剩餘價值的被轉移量——也就是說,這部分剩餘價值被轉移至優等商品裏。

圖6

超額剩餘價值的存在依賴於市場競爭。作為追求剩餘價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的經濟人,資本家為了獲取超額剩餘價值,將試圖不斷提高自己所控制的廠商的勞動生產率。這樣,資本主義經濟內在的價值規律與市場競爭機制就給予每位資本家採納新興技術的正面激勵。

從使用價值的角度來看,超額剩餘價值的客觀存在意味著激烈的市場競爭,進而意味著勞動生產率和生產條件的不斷改良,因而商品的使用價值可能比以前質量更優。從這個角度來看,超額剩餘價值的客觀存在有益於增進消費者的消費福利。

3.3 市場價值-均衡價格-市場價格

與《價值量實現方程、市場價格》一文中給出的均衡價格與市場價格的決定公式類似,由市場價值決定的均衡價格和市場價格可由下列兩個公式表示:

均衡價格: p=frac{lambda}{lambda_{M}}=frac{sum_{i=1}^{n}{lambda_{i}}}{lambda_{M}} i=1,2, ···,n

市場價格: p^{*}=frac{L^{*}}{L}cdotfrac{lambda}{lambda_{M}}=frac{L^{*}}{L}cdotfrac{sum_{i=1}^{n}{lambda_{i}}}{lambda_{M}} i=1,2, ···,n

3.3.1 當社會必要勞動總量L等於社會必需勞動總量L*時

圖7

此時的情況與前文討論超額剩餘價值時的情況(圖6)本質一樣,故不再贅述。

3.3.2 當社會必要勞動總量L大於社會必需勞動總量L*時

此時,由於市場價格低於均衡價格,一些已經獲得一定量的超額剩餘價值的商品(例如A、B兩點)因此而失去一部分的超額剩餘價值。另一些劣質商品(例如點C),被轉移的價值量將比均衡狀態時更多。無論是A、B還是C,其比均衡狀態多損失的剩餘價值量都被轉移至其他商品的生產部門裡。

圖8

3.3.3 當社會必要勞動總量L小於社會必需勞動總量L*時

此時,由於市場價格高於均衡價格,一些已經失去一定剩餘價值的商品(例如B、C兩點)因此得到一部分的超額剩餘價值作為補償。另一些優質商品(例如點A),獲得的超額剩餘價值量將比均衡狀態時更多。無論是A、B還是C,其比均衡狀態多得到的剩餘價值量都來自其他商品的生產部門。

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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