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颈椎受伤,留院一个月后不治

的士司机疑与日籍乘客因车资纠纷发生口角,警方到场调查将司机拘捕,期间遭警员箍颈扯上车,的士司机颈椎受伤,留院一个月后伤重不治。死因庭今就的士司机陈辉旺死因继续聆讯,警员马振康供称警方押送不合作犯人时,可采用「四人搬离法」,亦指在适当的情况下,可采取合理的武力。

死者家属到庭旁听。

警员马振康作供指,「四人搬离法」针对出现不合作行为的疑犯,即四名警员分别抬起被告四肢并使其面向地面。马指该方法不会伤害任何人,包括警员及疑犯,惟「四人搬离法」不适用被锁上手铐的死者。

代表死者家属资深大律师苏朗年指,案发CCTV可见马曾捉住死者小腿,问及他是否曾拳打死者,马不愿回答。苏续称「即使你不愿意回答,但片中清晰可见你似乎拳打死者」,马否认及指出为达到目的及视乎现场状况,可使用最低武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