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问到「共识决策(Consensus Decision Making)」,其实这个问题从直观的层面来说并不难以理解,不过困难的地方在于,从伦理、大众心理与当代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来审视它。我想指出的是,当代美国主导的「青年亚文化」通常愚昧至极,它无知、从众,把庸俗当作与众不同,把颓废当作激进,把败坏叫做良心,以基督教的主流价值当作异议,用建立在金融泡沫上的艺术、愚蠢的潮流粉饰自己,用黑手党式的地下交易武装自己。嬉皮的价值观已然构成它在当代进行全球推广战略的一部分,所谓「共识决策」就是它的一个环节。我们需要对这种情况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才能够更好地在未来准备进攻。

要理解「共识决策」并不困难,因为它是一种基督教伦理的极端发展。虽然它只是来自基督教的一个分支,但之所以它能够「排得上用场」,是因为它看准了现代人的境况。共识决策表面上「维护少数人的利益」,甚至有一些批评会错误地认为,这是给少数人专政开了直通车,但这是由于对基督教伦理不理解造成的。实际上尼采早就有过预言,认为一种「没有牧人的羊群」是现代人的处境,而现代人丧失了对机构的本能,无论是婚姻还是民主制度,人们的身体已经变得不再能胜任它们,「共识决策」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作为一种「替代」而出现的事物。

这就涉及到一种大众的心理-生理学,无论是在柏拉图-基督教文明,还是在中国古代辩证法文明中,群众是作为牛群和羊群而出现的。正是基这种羊群的特点,共识才被提出。也就是说,其中所谓「共识」根本就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样,经由各抒己见,激烈的争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这种场面其实并不存在。所谓「共识决策」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大众的畜群本能,就如行进的羊群总是能够在方向上达成共识,共识的建立并不依靠激烈的争辩,而是一个大众「反动身体」的倾向。在实践中,一些无政府主义者显然发现了这个问题,那些积极的无政府主义者在「共识决策」里通常是被压制的。一切争辩,一切激烈的异议都在这个「热爱和平」的大众聚合体中不被容忍,它被禁止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用以维护秩序的警察(牧羊犬),以及基督教的「妇人之德」。甚至警察这个角色也已经不再需要,因为被人们被规训的身体已经足以适合这种「法西斯的鬼扯」。所谓决策只是一个事务上的问题,而决策经常在麻木和沉默中被推进(decision by silence)。

共识决策并没有维护少数人的权益。压制异议还是次要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在于,它从一开始就是畜群共同体的准则。换句话说,它根本就不承认个人主权。因为基督教从根本上就是反自由的宗教,正是由于不允许人们自由地进出,才会强调「共识」,以此来胁迫人们。而自由主义又是基督教的继续发挥,将一种被压抑的奴隶准则称为"自由",所以它必须施行一套戒律,一种被强加的原则和道德成为主导。此外,最终它仍然形成了一种克分子层面的元国家的行为模式,「社会是一种共识」,而人们无权退出。所谓「共识决策」只是许多现代政治叙事的同义反复。通过这种微观政治,一种隐性的而又最为顽固的宗派主义被建立起来。它从基督教宗派中来,还会回到宗派中去,这种宗派主义是通过不断建立新教派来维持自身的。

「设计制度」的误区,同样会导致这种「共识决策」的幼稚幻想。自由主义通常要求权力的分散,用设计一套制度的方式来实现它,从而衍生出一种酷爱设计的幼稚病。但这充其量只是一种权力自身的设计,以便让制度继续运行,这从来都和斗争、生活和改变习性无关。自由派贱民最惯常的语法就是「反对特权」,但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嫉妒特权的心理,它不是要求粉碎和改变权力体系,反而是削减脑袋钻入特权队伍之中,以制度设计的名义。所以问题是,这一切「民主的形式」,「投票」,乃至「共识决策」,都只是给无能于改变的废物的心理安慰。

共识决策从来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在历史上,无政府主义者支持「直接民主」。然而这并非通常意义上的「直接民主」,并非是一种「制度设计」,而是一种和「正在进行的革命」联系起来的实践。我们完全可以大声的宣称,我们是「解放的共产主义者」。直接民主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对关系与生活的直接透视和改变。自由派通常会栽赃说这是「多数人的暴政」,但其实这是基督教文化的以己度人。因为革命本身就是从一个道貌岸然的共同体、国家、社会准则、教会中退出的态度。革命是自由,相反的,无政府主义的敌人才会不允许人们自由地退出以及反对强加的「共识」。正如马拉泰斯塔的论点:

「无疑无政府主义者们承认生活是共同度过的,这对少数人去接纳多数人意见来说通常是必需的。当那里拥有一个自明的需求或者有助于做某些事以及,做其需要全体协议的事时,少数人理应感受到采纳多数意愿的必要性......然而这样的接纳在一方面一个团体务必是与他人互惠的、自愿并必须出于一个需求的察觉和防止社会事务的运转为顽固化所瘫痪。它不可以为一个原则和法律规范所强加......」

换句话说,多数人的决议并不能捆绑少数人。正如马拉泰斯塔所论辩的:

「一个人不能期待,或者甚至希望,某人确信多数人所采取的方向会闯祸时,应当牺牲他自身的信念而被动地站到旁边,或者更糟糕的,应该支持一个他认为是不好的政策。」(《艾力格·马拉泰斯塔:他的生活及思想》)

和「共识决策」拚命地寻找大众的原则和准则相反,无政府主义者反对为了「共识」或某种多数人道德准则牺牲自己。共识决策仅仅是一种多数利益的诱惑和行为准则的诱导——当少数人「行使否决权」(他们只看重所谓的否决权),任何事情都得不到推进,这对所有人都是糟糕的体验,但当通过决议让所有人尝到甜头时,那么一种从众机制就会被加强,特别是在涉及到更多人的场合时,所谓共识决策将会进一步将议题弱智化。没有争辩,没有思想,没有革命,仅仅只有一套庸俗的事务驱动的程序,它最终形成了畜群的反智主义和一票乌合之众,在美国爸爸的庇佑下过安逸的生活。

默里·布克金同样对「共识」有著深刻的见解:

「共识,就其自身而言,并不尊重少数人,而且通过『共识』团体的形而上学的『同一』,将他们静音。」换句话说,无政府主义者的直接民主支持者们强调「异议的创造性地位」,因为,他们担心,「在共识要求的均匀的灰色统一里消失殆尽。」(「地方自治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民主方面」,《民主与天性》)

实际上,无政府主义者们并不赞同一个机械般的决议制定过程,就如「直接民主」并不是我们通常所想像的那样是一种制度的机制,而是一种正在进行的革命和激进实践。无政府主义者视其为一个动态争论的过程(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无政府主义常见问答》中的A2部分)。在隐形委员会的《革命将至》中同样很好的概括了它:

「决定只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是重要的,而在这些情况下实行民主无论如何都只是一种折衷的方式。在其他情况下,「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就只是狂热的程序主义者的问题。这不在于批判大会或是废除大会,而是在于解放其言论、姿态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只需要看到每个来参加大会的人不只是带著他们的观点和提案到场,还带著他们的欲望、连结、能力、力量、悲伤,以及对他人的某种敞开,就可以明白。如果我们能够撕碎这种对代表大会的幻想、代之以一种出席性集会(assembleedes presences),如果我们能击退权威不断重生的诱惑,如果我们能 停止将决策当作终点,就有机会在我们之间产生某种大众结合——某种集体结晶的现象——此时决策便能掌握个体,不论是其整体或仅只是部分。

这对于行动的决策而言也是同样道理。因为若从「行动应当指导集会议程」的原则出发,将让激烈的辩论和有效的行动变得不可能。一个由彼此陌生的人聚集而成的大型集会,必然会要求专业的行动,亦即,为了控制的需要而放弃行动。一方面,代表们依定义会阻碍他们自己的行动,另一方面,没有什么能妨碍他们欺骗任何人。

以形式而言并不存在理想的行动。重要的是行动会塑造形式,它会让形式浮现,而非强加一个形式在行动上。这代表了站在相同的政治和地缘立场——像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的巴黎公社地区——以及共享知识的流通。对于行动的决策而言,原则如下:每个人都自行出发侦查:讯息被统整后,决策会自己来到我们身边,而非我们做出决策。知识的流通会消除阶续差异,从高处获致平等。让横向沟通不断增加,这是不同公社之间的最佳协调形式,以终结权威。」

真正的问题从来都不是决策,而是革命本身。把问题说成是决策的情况,就像自由派的制度设计,它被设计出来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推脱给「社会责任」,以便每个人都不去解决问题。

许多社会民主党人也早就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当前的一些所谓「改良主义运动」,其实并不会真正的带来任何改良,它们仅仅是一种不打算改变任何事的歇斯底里。对于保守派来说,革命未免过于激进,但倘若我们当前的运动是一种急速的倒退,那么这也将是保守策略的失败。对马列主义者来说同样如此,事情远远不是他们所设想的那般,也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情况。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反对共识,而且是使用暴力反对共识。如果那里还有一种拯救,不是「弥赛亚」的拯救,革命就是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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