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般感情而言,毛文龍對後金作戰功勞巨大,殺之很難讓人理解;但身居高層的人思考問題從不是從感情出發,既有的體制機制基本限定了他們的思考範圍。明朝以文制武的邊鎮體制傳統與毛帥東江的軍政合一體制天然存在背離,當這種情況沒法改變且毛帥愈加跋扈,就沒有選擇了。

  1、毛文龍功在哪?

  毛文龍本身是遼東的騎兵營遊擊,受派收復鎮江。兩千裏陸海行軍,一舉取得鎮江大捷,對後金後方是一個不小的震動。

  之後的幾年裏,毛帥與後金多有衝突,除了獲得沿海一帶島鏈外,在陸地上的據點也越來越多;同時不斷向後金後方滲透,不時招納遼人,對後金近乎釜底抽薪。

  (看東江的實力)

  要是說後金沒有壓力,那是不可能的?不然《清實錄》也不會提毛文龍那麼多次。

  毛帥開鎮海外,去國萬裏,領着不到關寧軍一半的工資(東江軍工資是舊餉標準,關寧軍是新餉標準。),堅持與後金作戰,並維繫半島王朝的忠誠度。

  從這點來說,簡直是明代班超。

  但毛帥的軍鎮和之前的所有軍鎮都不一樣。

  2、大明的軍鎮與毛帥的軍鎮

  明朝的九邊體制是督撫節制,武官(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系統負責作戰,文官(道、廳)系統負責監軍、後勤。

  (這就是邊疆體制)

  同時,有固定巡按負責監察,不時有閱視大臣巡邊。

  各邊也有中央部門的派駐機構:太僕寺有馬場;兵部有分司(主要是山海關分司);戶部有餉司。比如遼東餉司:一督餉欽差戶部主事或郎中一員,督理本鎮軍餉兼理屯政鹽法,每三年一代;遼陽通判一員分理遼陽開原寬奠等處糧餉;廣寧通判一員,分理廣寧寧前錦義高平等處糧餉;海蓋通判一員,分理金復海蓋四處糧餉。(四鎮三關志)

  層層相制,上下相維。這一套下來,大明的九邊就不會演唐朝故事了。

  但特事特辦,毛帥的東江顯然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東江軍務、開發、軍餉都是一言堂,毛帥一人說了算。

  這和朝廷法度不一樣,自然容易引發猜忌。要知道李成樑的兒子當年只是當幾個總兵,就有文官說要“保全功臣”,然後就讓李成樑回家了。

  (東江諸將)

  東江軍政財高度合一的狀況,已經具備藩鎮的形態。

  毛帥這樣的情況,越努力越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3、毛帥的跋扈與拒絕文官

  朝廷不止一次要清查軍隊數量、派駐東江道、戶部派餉司、登萊巡撫負責東江部分事務。但毛帥都拒絕了,而且還和登萊鬧矛盾,甚至兩次派兵到了登州海邊。毛帥還做着買賣,人蔘(進口)、布匹(出口)都做。(確實軍餉太低,做一點也無可厚非)

  (袁崇煥只是個體制的執行者,雖然他也不自覺的破壞了體制,可歷史不就是不自覺行爲的結果嗎?)

  到這裏,你有兵、有槍、還做生意、跋扈,還搞得“針插不進”,你覺得京師會怎麼看他?

  有藩鎮實力+讓人感覺有藩鎮行爲,歷史到這時候基本就定格了。雖然曾經有大功於朝廷。

  總結:

  毛帥有大功於明,但東江勢同藩鎮、還拒絕文官進入、且跋扈,一步步到了無解的地步。

  殺他不是因爲他有沒有功?也不是有沒有罪?就是當時的環境不容他。要放到南明,毛帥最次也是鄭成功。

  利益不相關者往往喜歡用對錯分析;利息相關者更能切身感受到形勢,也更敏感,歷史往往是在利益相關者的行爲中推動的

相關文章